聚力破小案,倾心护民生!
一直以来,博罗公安紧盯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盗抢骗犯罪,坚持以打开路、深挖细查,持续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博罗公安多警种合成作战成功打掉一盗销摩托车团伙,缴获被盗摩托车2辆,破获盗窃摩托车案件11起。
11月下旬,我县公庄镇、杨村镇、杨侨镇等地陆续发生多起摩托车被盗案件。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打盗抢专班第一时间联合案发地派出所展开调查,通过智慧新警务发现一名中年男子有较大作案嫌疑。
该男子深夜作案后匆忙驾驶被盗车辆逃离现场,在案发地周边四处流窜,给侦破工作带来极大困难。经过四天三夜的连续追踪,办案民警发现该嫌疑人作案后逃往外市。
事不宜迟!办案民警立即赶往外市,在当地公安机关的支持下,于11月23日16时许在某出租屋外将犯罪嫌疑人龙某彬抓获归案。次日,办案民警在公庄镇、杨侨镇、园洲镇等地依法传唤涉嫌收赃的犯罪嫌疑人黄某玲、林某标等人,缴获被盗摩托车2辆。
经审讯,龙某彬对其在公庄镇、杨村镇、杨侨镇等地盗窃摩托车的行为供认不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黄某玲、林某标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处以行政拘留十天并处罚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惠州公安提醒
1.车辆的防盗装置不可少,车主要及时做好车辆的防盗工作,以便赔偿和追回车辆。
2.使用质量好的车锁可以很大程度上免除被盗的隐患。
3.尽量将车子停放在有监控设备的场所,尽量透明化。
4.发现车辆被盗时,及时报案拨打110求助,把握好“黄金时期”。
同时警告“跃跃欲试”的不法分子
贪念莫起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