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江练琴
“感谢检察官,你们发放的1.5万元司法救助金解决了两个孩子的上学问题,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助!”近日,湖北麻城市检察院检察官屈威对一起民事司法救助的当事人黄某某进行电话回访时,黄某某感激地说道。
原来,黄某某与赵某某共同生活近20年,一直未领结婚证。二人育有两个孩子,大女儿14岁,小儿子12岁。2019年初,赵某某因家庭矛盾离家出走后一直未归。家里没有老人帮衬,黄某某不得已辞去工作,全职在家照顾孩子,一家人的生计成了问题。
2021年,黄某某向麻城法院起诉,要求赵某某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用。法院支持了黄某某的诉求,判决赵某某支付2019年1月至2021年2月的抚养费共计2.3万元。案件生效后,黄某某申请执行,然而因赵某某缺乏履行能力,案件未执行到位。
2023年10月,黄某某来到麻城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就抚养费纠纷执行一案提出申诉,要求检察机关予以监督。第四检察部检察官通过审查案件材料和多方调查得知,法院已按照法律规定调查了赵某某所有财产情况,并已对其采取了失信、限高、冻结其银行账户等强制措施,不存在怠于执行的情形。
“黄某某家中情况不容乐观,大女儿目前就读初二,小儿子读六年级,黄某某近几年身体大不如前,也没有外出务工,家中收入难以继续支持两个孩子的上学费用。”承办检察官介绍。
案件线索移送到该院第五检察部,承办检察官调查得知,赵某某在离家后已与他人结婚。在法院执行过程中,赵某某刚生下孩子,新家庭也比较困难,已经尽其所能先支付5000元抚养费用,剩下的抚养费确实没有能力支付。
该院经审查认为,黄某某一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为帮助这个家庭,麻城市检察院开通绿色救助通道,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2024年1月29日,检察官及时给黄某某发放了1.5万元司法救助金,缓解了两姐弟学业难、生活难的问题。
麻城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活动,继续坚持“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的理念,积极回应群众司法期待,用实际行动解决群众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