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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酒泉日报收集编辑:酒泉日报
近日,酒泉市瓜州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网络销售假烟团伙吴某某、黄某某等4人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1人被行政处罚,一条跨省假烟售卖链条被斩断。
该团伙1人提供启动资金,1人负责购进假冒卷烟并接单,1人负责打包、跑腿,1名快递员负责运送寄递,1名“取款手”负责将售烟款取现。这个团伙假烟销售网络辐射全国11个省、市,涉案金额310余万元。
案发后,瓜州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对异地抓捕、地域管辖、证据固定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通过行刑衔接、检警协作,形成打击治理合力,为案件的侦破、起诉、审判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建立的卷烟打假打私协作机制,严厉打击网络贩假、售假等各类违法经营卷烟行为,坚持“打团伙、破网络、抓主犯、断链条”的工作方针,切实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 (谢梦迪)
责任编辑:田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