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刘广超 通讯员 利生 卫军 川川
入秋以后,漯河市临颍县繁城镇护城河,河水清澈,附近不时能见到散步游玩的群众。日前,该县检察院生态保护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沿河巡查,回访该县繁城镇护城河水质污染生态环境案。“废弃物、垃圾已清理干净,护城河内水波荡漾,波光粼粼,沿岸的生态环境得以修复。”检察官隔岸远眺,心里踏实许多。
据了解,漯河市临颍县繁城镇历史悠久,被省政府命名为“河南省历史文化名镇”。繁城镇护城河开凿于明嘉靖年间,连接颍河,一直发挥着防洪排涝、灌溉农田、改善生态等重要功能。
2023年3月,该县检察院生态保护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该县繁城镇护城河裸露河床堆积生活垃圾和牲畜粪便,附近生活污水直排入河导致水质污染严重,遂启动环境资源保护“3+2”办案机制,立即向该院公益诉讼部门通报了情况。检察官经过多次实地勘察走访,并使用无人机拍照取证确认:繁城镇护城河河床经过河水冲刷已高于颍河,导致河道淤积断流,沿河养殖场生产污水、居民生活用水、生活垃圾倾倒导致河道污染严重。
2023年5月,经漯河市临颍县检察院、水利部门、环保部门、繁城镇政府的多次协商,由该县繁城镇政府牵头对护城河进行专项治理,新建污水管网把生产生活废水引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协调河流治理工程落地繁城,推动护城河水系生态环境的全面恢复。
“护城河的水变清了,河面上垃圾清理了,河里的鱼也多了起来,现在护城河堤已经成为我们休闲的好去处了,党和政府是真心为我们群众着想啊!”在漯河市临颍县繁城镇护城河堤锻炼身体的李先生感慨。
该案件的成功办理,是临颍县检察院落实漯河市人民检察院环境资源保护“3+2”办案机制的生动实践。临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鲁远卓解释说,3指的是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环境保护部门,2是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几方相互配合,在办理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中,形成内外合力。
据悉,该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官办公室设立以来,依托漯河市人民检察院环境资源保护“3+2”办案机制,先后办理了破坏环境资源案件16件,提起公诉17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件,制发检察建议8件,在打击破坏环境犯罪的同时,有效地保护和修复了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