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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河报漯河新闻收集编辑:大河报漯河新闻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刘广超 通讯员 郭勇睿
10月20日,漯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向各粮食收购企业、粮食经纪人发出提醒:粮食收购不得压级压价“打白条”,并请广大农民朋友监督。
漯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从维护全市粮食市场收购秩序、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出发,提醒广大售粮农民在出售粮食时要增强维权意识,做到一手交粮一手交钱。如委托他人代售粮食,要留存委托代售的书面证据,这是发生纠纷时维权的重要依据。售粮拿到钱落入袋最重要,不要轻信他人给予高息回报的承诺,理财要找正规渠道。
漯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醒各粮食收购企业、粮食经纪人,该局近期将重点对“打白条”、“压级压价”等坑农害农、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实行“零容忍”。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1、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2、粮食收购者未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3、粮食收购者违反本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4、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或者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未作为非食用用途单独储存;5、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6、粮食储存企业未按照规定进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
漯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提醒中还公布了监督电话,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电话为12325,漯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监督举报电话为0395-3365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