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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消费质量报收集编辑:消费质量报
为迎合部分消费者需求、提升销量,部分电动车销售商不顾国家安全标准,擅自加长鞍座、加装靠背尾箱、篡改大容量蓄电池。近日,自贡市富顺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春雷行动执法检查时,查处今年全县首例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案。
2023年1月30日至31日,富顺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城区内的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开展突击检查,查处两家车行存在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行为,涉案车辆6台,货值2万余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立案调查中。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规定,电动自行车鞍座长度应不超过350毫米,整车重量不超过55千克,时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电池必须匹配经过认证的原厂电池。”。执法人员提醒: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是违法行为,不仅易导致交通事故,也易发生自燃自爆等事故,擅自改装和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切忌一味追求销量而忽略了质量与安全。(肖治川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