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粉丝

我们一直在努力
当前位置:首页 > 情感 > 故事 >

先秦儒家死亡观念探析——以《士丧礼》为中心

日期: 来源:中国学派收集编辑:中国学派

内容提要:魂、魄观念是先秦儒家对于生死的最基本认识。人死亡之后,神魂离开体魄,就进入了死亡状态。在《士丧礼》中儒家的“事死如事生”便是围绕着对死者神魂与体魄的侍奉进行的。然生死终有别,即便是“事死如事生”,也不可能完全做到真的生死一致。人死之后,体魄归葬于土,神魂则由亲人迎回,在庙中以时祭祀。至此,死者的体魄、神魂都有了归处。

作者:陈绪波,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兴趣为经学文献学、经学史、礼学、春秋学。著有《仪礼宫室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校注有《春秋左传杜氏集解辨证》(廖平著,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20年)。Email:cqucxb@126.com

来源:《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2022年第4期P69—P77

责任编辑:舒建军   杨琼

引言

生死是人类永恒的话题,孔子于此多言生,却很少谈论死。《论语·先进》:“季路问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曰:‘敢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陈曰:“鬼神及死事难明,语之无益,故不答。”邢昺疏云:“曰‘未知生,焉知死’者,孔子言女尚未知生时之事,则安知死后乎?皆所以抑止子路也。以鬼神及死事难明,又语之无益,故不答也。”由此可知,孔子于生死更加重视生,故而《论语》中更多论及生者之事,却很少谈论死亡。

孔子为什么避谈死亡呢?《孔子家语·致思》:“子贡问于孔子曰:‘死者有知乎?将无知乎?’子曰:‘吾欲言死之有知,将恐孝子顺孙妨生以送死;吾欲言死之无知,将恐不孝之子弃其亲而不葬。赐欲知死者有知与无知,非今之急,后自知之。’”孔子并非不知死,但是如果过于强调死亡,恐怕人们会过多的重视死亡而轻视当下。实际上,孔子是既重视生也重视死的。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 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又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论语·学而》)朱子言:“慎终者,丧尽其礼。追远者,祭尽其诚。”生人有生人之礼,死者有死者之礼,鬼神有鬼神之礼。于孔子而言,礼对于生、死、鬼神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生人之礼,孔子论之备矣;死亡之礼,丧礼也;鬼神之礼,祭祀之礼也。三礼之中,唯丧礼孔子谈之较少。《仪礼》是先秦时期儒家的重要礼学典籍之一,集中记录了周人的冠婚丧祭、乡射朝聘等各类礼仪,其中《士丧礼》(包括《士丧礼》下篇《既夕礼》)便集中记载了士阶层的整个丧礼过程。在这些具体的仪式中,处处体现着先秦儒家对于死亡的认识。前人对于生死之认识多言生而少言死,我们或许可以以此为中心来探讨先秦儒家对于死亡的认识。

魂、魄:对死亡的基本认识

魂、魄观念是先秦儒家对于生死的最基本认识。按《士丧礼》,人之始死有复魂之礼。复魂者,“有司招魂复魄也”。贾疏云:“‘招魂复魄也’者,出入之气谓之魂,耳目聪明谓之魄,死者魂神去,离于魄,今欲招取魂来复归于魄,故云‘招魂复魄也’。”按其义,人呼入呼出的气叫做魂,耳聪目明叫做魄。人之生时,魂、魄具在;及其死也,魂气离开身体,人就进入了死亡状态。

《礼记·祭义》云:“宰我曰:‘吾闻鬼神之名,不知其所谓。’子曰:‘气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合鬼与神,教之至也。’”郑注云:“气,谓嘘吸出入者也。耳目之聪明为魄。合鬼、神而祭之,圣人之教致之也。”孔颖达正义曰:  

“气,谓嘘吸出入也”者,谓气在口嘘吸出入,此气之体无性识也。但性识依此气而生,有气则有识,无气则无识,则识从气生,性则神出入也,故人之精灵而谓之神。云“耳目之聪明为魄”者,魄,体也。若无耳目形体,不得为聪明,故云“耳目聪明为魄”。云“合鬼神而祭之,圣人之教致之也”者,人之死,其神与形体分散各别,圣人以生存之时神形和合,今虽身死,聚合鬼神,似若生人而祭之,是圣人设教兴致之,令其如此也。 

宰我向孔子请教鬼神之事,孔子答之。孔子认为人所呼入呼出之气是神所有,耳聪目明之魄是鬼所有。孔颖达又对它们之间的关系作了进一步解释,他认为人吸入呼出之“气”是没有“性识”的,但是人之“性识”确是依之而生。人有了“性识”,便可进一步生出“神”。与“神”之相生类似,“魄”之“体”为耳目,由耳目而生“聪明”,由“聪明”而生“魄”。孔氏此论,言“魂”“魄”所由生也。

又《左传》昭公七年,子产曰:“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阳曰魂。”杜注云:“魄,形也。阳,神气也。” 孔颖达又言:  

人禀五常以生,感阴阳以灵。有身体之质,名之曰形。有嘘吸之动,谓之为气。形气合而为用,知力以此而强,故得成为人也。

人之生也,始变化为形,形之灵者名之曰魄也。既生魄矣,魄内自有阳气。气之神者,名之曰魂也。魂魄神灵之名,本从形气而有。形气既殊,魂魄亦异。附形之灵为魄,附气之神为魂也。附形之灵者,谓初生之时,耳目心识,手足运动,啼呼为声,此则魄之灵也。附气之神者,谓精神性识,渐有所知,此则附气之神也。是魄在于前,而魂在于后,故云“既生魄,阳曰魂”。

以形有质,故为阴;魂无形,故为阳。既以“化”表形,故以“阳”见气。气为阳,知形为阴,互相见也。

孔氏认为,人禀五行而生,交感天地阴阳而获得灵性。人的身体称为“形”,人的嘘吸称为“气”,只有“形”与“气”相合,人才会获得“知力”,才能成为一个活着的人。人在初生之时,身体四肢耳目首先化成,渐渐便有了“耳目心识,手足运动,啼呼为声”之“灵”,这种“灵”便是“附形之灵”,也叫作“魄”。“魄”生成之后,其内部“阳气”慢慢又生出“精神性识”,人便“渐有所知”,这便是“附气之神”,也叫做“魄”。由此可知,“始化曰魄”,“阳曰魂”,是则先形而后气,先魄而后魂。

魂、魄之所生,看似“魄在于前,而魂在于后”,实则不然。刘炫云:“人之受生,形必有气,气形相合,义无先后。”刘氏认为,人之所生,有“形”有“气”,“形”与“气”是同时产生并孕育的,并无先后之别。孔氏虽对《左传》中的魂、魄之意进行了详细解释,但是他也认同刘氏的观点,故又云:“魂魄之生,有先后者,以形有质而气无质。寻形以知气,故先魄而后魂。其实并生,无先后也。”

孔氏认为《左传》中之所以认为先有魄后有魂,是因为“形”是有形之物,“气”是无形之物,我们对于事物的感知是从有形的“魄”开始的,“魂”则无形,不易感知。实际上,“魂”与“魄”是同时产生的,并无先后之别。

人之始死,神魂离体,故《士丧礼》 中有复魂之礼。复魂之礼,礼经云:    

复者一人,以爵弁服,簪裳于衣,左何之,扱领于带。升自前东荣,中屋,北面招以衣,曰“皋,某复”三,降衣于前。受用箧,升自阼阶,以衣尸。复者降自后西荣。  

此言士之复魂之礼,天子、诸侯、大夫初死亦有复魂之事。《礼记·檀弓》云:“复,尽爱之道也。”郑注:“复谓招魂,且分祷五祀,庶几其精气之反。”孔颖达正义云:“始死招魂复魄者,尽此孝子爱亲之道也。”士丧其父母,哀伤之至,及其初死,故为复魂之礼,冀其复生也。贾疏云:“复者,庶其生气复,既不苏,方始为死事耳。”复者无功,则继行死事也。

魂、魄观念对于儒家的死亡观具有重要影响,这在《士丧礼》中表现得尤为明显。除了丧礼初始的复魂之礼外,在接下来的具体仪式中基本上也是围绕着死者的魂与魄展开的。

事死如事生:未忍异于生

在对于生死的问题上,儒家强调“事死如事生”。《左传》哀公十五年:“事死如生,礼也”。《祭义》:“文王之祭也,事死者如事生,思死者如不欲生,忌日必哀,称讳如见亲。”《礼记·中庸》:“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儒家强调“孝”,“孝”是要贯穿一生的,即便是父母去世,这种“孝”也要延续下去。

何为“孝”呢?《论语·为政》:“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即是在亲人死后仍要像死者生前一样以礼相待,要表现出对死者的孝敬之情。又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对于生者之孝,既要“能养”,还要“敬”。对死者而言也是如此,“能养”多是指对死者的体魄而言,“敬”则是对死者精神而言。古人认为生人有魂有魄,事死即是对死者之神魂与体魄的侍奉,也就是对事生“能养”与“敬”的延续。

《士丧礼》中的“葬之以礼”便是对生者“事之以礼”的延续,具体来说即是对父母之“孝”的延续。因此,《士丧礼》中的“葬之以礼”就是从“体魄”与“精神”这两个方面进行的。《礼经释例》云:“凡楔齿、缀足为奉体魄之始,奠脯醢为事精神之始。”楔齿者,恐其口闭急,袭后将有饭含之事,故先用角柶楔齿;缀足者,恐其双足辟戾,袭后将屦也。奠脯醢者,始死之奠,为神魂所设也。人死神魂无象,不知所踪,故设奠使之冯依以娱神。楔齿之后,更有沐浴、饭含、袭尸、小殓、大殓等,这些都是对死者体魄的侍奉;始死之奠后,更有小殓奠、大殓奠、朝夕奠、朔月奠、迁祖奠、祖奠、大迁奠等,这些都是对死者神魂的侍奉。

父母始死,亲人哀痛欲绝,故丧礼初始多不以凶礼视之,仍与生时无别,“实未忍异于生时”。《礼记·礼运》云:“死者北首,生者南向。”《士丧礼》中,始死、袭尸、小殓、大殓,尸皆南首,贾疏云“未葬已前,不忍异于生,皆南首”。小殓奠有特豚,载于俎中“两髀于两端,两肩亚,两胉亚,脊、肺在于中,皆覆,进柢”。郑注云:“柢,本也。进本者,未异于生也。骨有本末。”此类皆与死者生前相同,未忍有变。又大殓奠有鱼,礼经云“载鱼左首,进鳍,三列,腊进柢”,其设之法“右首、进鳍”,与生人相同。《礼记·丧大记》云:“小殓于户内,大殓于阼。”小殓、大殓是丧礼中的重要仪节,小殓之礼是在室户内进行的,大殓之礼是在阼阶之上进行的。《既夕记》云:“大殓于阼。”郑注:“未忍便离主人位也。”如此之类,也皆与死者生前所处之位相同。亲人初死,实不忍异于生时。

《礼记·丧服四制》云:“夫礼吉凶异道,不得相干。”与鬼神相比,生人对初死者的感情不同。《特牲礼》《少牢礼》是士、大夫祭祀先祖的礼仪,在祭祀之前,有筮日、筮尸之仪。筮者,求之鬼神。求之鬼神,重之也。尸者,代先祖受祭者也。筮尸之后,又有宿尸;祭祀之日,祝代主人“迎尸于门外”,“尸入门左”;祭祀之时,主人、主妇、宾三献尸。如此之类,尸皆如宾客。宾客之者,尊之也。由此可知,我们对先祖的态度是尊之、重之,它所表达的更多是一种“尊尊”之情。对于初死的亲人而言,我们所怀有的感情更是一种不舍与留恋,这种不舍与留恋表现在丧礼中就是“未忍异于生”,它要表达的更多是一种“亲亲”之情。

由生入死:生死有别

丧礼虽是生人之礼的延续,然生死终有别,即便是“事死如事生”,也不可能完全做到真的生死一致。例如丧礼袭事所用笄、瑱、带、决、极等,皆与生时不同。笄,生时用玉、象等,丧事笄用桑笄;瑱,生时人君用玉、臣用象,丧事用新棉。袭衣有爵弁服、皮弁服、褖衣,三衣共一缁带。贾疏云:“但生时着服不重,各设带,此袭时三服俱着,共一带为异也”。如此之类,皆“异于生”。决,生时一般用象骨制成,丧事“用正王棘若檡棘”;极,生时一般以朱韦为之,丧事则用纩;小殓之衾“无紞”,即无被识。如此之类,皆“明不用”也。

这种“异于生”“明不用”还体现在名器的使用上。郑注云:“明器,藏器也。”《檀弓》云:“其曰明器,神明之也。”言神明者,异于生器。例如《士丧礼》用器有弓、矢,《记》云:“弓矢之新,沽功。”郑注云:“设之宜新,沽示不用。”贾疏:“‘设之宜新’者,为死者宜用新物。云‘沽示不用’者,沽谓粗为之。”弓矢乃死者生前常用之器,故死后有弓矢作为明器。此弓、矢是新制成的,而且做工非常粗糙。弓还“设依、挞焉”,郑注:“依,缠弦也。挞,弣侧矢道也,皆以韦为之。”贾疏:“言‘依’者,谓以韦依缠其弦,即今时弓番是也。云‘挞,弣侧矢道’者,所以挞矢令出,谓生时以骨为之弣侧,今死者用韦。云‘皆以韦为之’者,谓依与挞,皆以韦为之,异于生者也。”依、挞为弓上之物,生时所用以骨为之,今为名器,故代以韦,异于生时。除弓之外,所用之矢也是如此。《记》云:“翭矢一乘,骨镞,短卫。”郑注:“翭犹侯也,侯物而射之矢也。四矢曰乘,骨镞短卫,亦示不用也。生时翭矢金镞。”生时所用之矢,长羽金镞,今为名器为短羽骨镞。除翭矢之外还有习射之矢,《记》云:“志矢一乘,轩輖中,亦短卫。”郑注:“志犹拟也,习射之矢。輖,挚也,无镞短卫,亦示不用。”此为习射之矢,无镞短羽,不可用。此外,名器中还有“役器,甲、胄、干、笮”。役器,即作战用的武器。郑注云:“此皆师役之器。甲,铠。胄,兜鍪。干,楯。笮,矢箙。”贾疏云:“此役器中有干、笮,无弓矢,示不用,故不具。” 由此可知,丧礼所用明器多为新制,并且多是一些不完美的“不成”“不用”之器,异于生时所用。故孔子曰:“是故竹不成用,瓦不成味,木不成斫,琴瑟张而不平,竽笙备而不和,有钟磬而无簨虡,其曰明器,神明之也。”(《礼记·檀弓》)

死者是一家之主,初死之时,由于对死者的“未忍异于生”,因此丧礼中的诸多仪节仍以“主人”视之。主人死后,嫡长子即位,成为新的一家之主,行礼之时可居主人之位。然主人初死,不忍异于生时,新主人仍居客位,故丧礼中君使人吊、禭,皆升降、即位于西阶,郑注云“即位西阶下,未忍在主人位也”。又沐浴、饭含、袭尸之礼,是在室中主人之位进行的,仍是以主人之礼视之。《丧大记》 云:“小殓于户内,大殓于阼。” 郑注:“未忍便离主人位也。”

但是随着丧礼的继续,死者的身份也慢慢发生了变化。这个关键性的仪节便是“殡”。《士丧礼》殡于西阶上,“主人奉尸敛于棺,踊如初,乃盖”。郑注:“棺在肂中敛尸焉,所谓殡也。《檀弓》曰:‘殡于客位’。” 贾疏:“以尸入棺名敛,亦名殡也。”《檀弓》云:“孔子曰:‘周人殡于西阶之上,则犹宾之也。’”殡者,即是将大殓之尸敛入西阶上坎中的棺木里。西阶,宾阶也。宾客所常立、行礼之处。郑注:“主人奉尸敛于棺,则西阶上宾之。”敖继公《仪礼集说》云:“盖周人之制,大殓时犹以生人事之,故于阼阶上。既殡,则以宾客视之。”在丧礼过程中,从主人寿终正寝到大殓,主人一直处在主人之位,表现出了对死者的不忍与不舍之情。大殓之后,尸入于棺中,殡于西阶上。自此以后,生人将无法再见到死者。在这个过程当中,主人(死者)也从东阶到了西阶,这也预示着死者不再具有“主人”身份,而变成了“宾客”。

在死者身份的转化过程中,嫡长子的身份也慢慢发生了变化。始死之时,嫡长子为丧主,“乃赴于君。主人西阶东,南面命赴者”;君禭,主人“升降自西阶”,“即位于西阶下”;君视大殓,“主人升自西阶”,皆不在主人之位。但是随着丧礼的不断进行,嫡长子则逐渐获得了“主人”的身份,在接下来得丧礼中常居主人之位。既殡后,死者由“主人”变成了“宾客”,嫡长子则变成了“主人”。例如朝夕哭,“主人即位”于门外,然后与众人入,最后“主人堂下直东序,西面”,皆在主人之位;礼讫,主人送宾,亦如主人。

在由生到死的过程中,生人对于死者的感情也在发生着变化,而且这种变化是激烈而明显的,我们在《士丧礼》中也能清晰地感受到。例如,人死后有为死者的饭含之礼,饭含时需要为死者设巾覆面,礼经云“布巾,环幅,不凿”。郑注云:“设巾覆面,为饭之遗落米也。不凿者,士之子亲含,反其巾而已。大夫以上,宾为之含,当口凿之,嫌有恶。” 覆面巾者,饭含时覆盖在死者脸上的方形布巾。覆面巾有凿与不凿两种,不凿者直接将覆面巾翻开即可饭含;凿者则需要于覆面巾的当口处凿开一小口,饭含时可直接由此将饭含之米、贝等置入口中。按周制,士死则由亲子饭含,大夫死则由宾客为之饭含。贾疏:“云‘设巾覆面,为饭之遗落米也’者,但士之子亲含,发其巾,不嫌秽恶,今设巾覆面者,为饭时恐有遗落米在面上,故覆之也”;“以其大夫以上有臣,臣为宾,宾饭含嫌有恶,故凿之也”。胡培翚《仪礼正义》云:“士亲饭必发其巾,大夫以上宾为饭焉,则有凿巾。大夫以上宾为其亲含,恐尸为宾所憎秽,故设巾覆尸面而当口凿穿之,令含得入口也。士自含其亲,不得憎秽之,故不得凿巾但露面而含耳。”由此可知,饭含之所以需要设覆面巾,一是因为要防止饭含之米洒落在死者脸上,二是因为生人对死者的“秽恶”之情。父子至亲,士之子亲含,不得嫌“秽恶”,故覆面巾不凿;大夫死,宾客为之含,其情稍浅,故“秽恶”之感重,覆面巾需凿之。与此相类,死者沐浴、饭含之后,所用巾、柶等皆埋于阶间坎中,亦是如此。

又《士丧礼》记君临士之大殓之仪,礼经云:“君若有赐焉,则视敛。既布衣,君至。主人出迎于外门外,见马首,不哭,还,入门右,北面,及众主人袒。巫止于庙门外,祝代之。小臣二人执戈先,二人后。”《丧大记》记君视大夫之大殓云:

大夫之丧,将大敛,既铺绞、紟、衾、衣,君至。主人迎,先入门右,巫止于门处。君释菜,祝先入,升堂,君即位于序端。卿、大夫即位于堂廉楹西、北面东上,主人房外南面,主妇尸西东面。迁尸,卒敛,宰告,主人降,北面于堂下。君抚之,主人拜稽颡。君降,升主人冯之,命主妇冯之。  

君视士、大夫大殓皆有巫随行,巫者,所以攘除不详者。《檀弓》云:“君临臣丧,以巫祝桃茢,执戈,恶之也。所以异于生也。”郑注云:“为有凶邪之气在侧。君闻大夫之丧,去乐卒事而往,未袭也。其已袭,则止巫,去桃茢。桃,鬼所恶。茢,萑苕,可扫不祥。生人无凶邪。”孔颖达正义云:“所以然者,恶其凶邪之气。必恶之者,所以异于生人也。若往临生者,但有执戈,无巫祝执桃茢之事,今有巫祝,故云‘异于生’也。”古人认为,人之生死有别,生人无凶邪之气,人死则有凶邪之气,可带来不祥,故君视大殓有巫随行,并助君攘除不祥,然后才亲视臣之大殓。

由此可见,儒家虽然多言“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实则是“生死有别”的。在从生到死的变化过程中,死者的身份渐渐从“主人”变成了“宾客”,嫡长子也渐渐取得了新的主人的地位。此外,人们对于死者的感情、态度也在慢慢发生变化。初死之时,人们对于死者更多的是一种“未忍异于生”的不舍与眷恋之情。但是随着丧礼的进行,我们从具体的丧礼仪式中也可以看出,人死后也会使人产生“秽恶”之感,还具有凶邪之气,会带来不祥。可以说,这种强烈的感情变化既是复杂的又是矛盾的。

葬、祭:死有所归

《祭义》:“宰我曰:‘吾闻鬼神之名,不知其所谓。’子曰:‘气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孔颖达正义曰:“圣王缘生事死,制其祭祀。存亡既异,别为作名,改生之魂曰神,改生之魄曰鬼。”魂、魄者,生人之谓也。人死则不得言魂、魄,故圣王因生人之事而制死者之礼,易魂曰神,易魄曰鬼。《礼记·郊特牲》云:“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祭义》云:“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骨肉毙于下,阴为野土。其气发扬于上,为昭明,蒿凄怆,此百物之精也,神之著也。”人之所生,魂气、形魄具存,人死之后,形魄葬于土是谓鬼,魂气归于天是谓神。

生死异途,人生时居于宫室之中,人死之后葬之于土,也就是后世所说的阴宅,故礼经中有为死者选宅、筮宅之事。《既夕记》云:“筮宅,冢人物土。”郑注云:“物,犹相也,相其地可葬者,乃营之。”此与生人选建宫室类似,需要先选取可以修建宫室之地,然后进行吉凶占筮,再进行营建。阴宅营建完成,待到启殡之日,死者将要葬之于阴宅中。

《既夕礼》是《士丧礼》的下篇,主要记载了死者启殡后下葬的整个过程。《左传》云:“天子七月而葬,诸侯五月,大夫三月,士逾月。”殡讫后,待到葬日出殡下葬。士之丧礼,则殡后一月下葬。从整个礼仪来看,《既夕礼》所载的下葬仪式更像是一个人的出行之礼,启殡则是这次出行的开始。生人出行有告庙之事,《礼记·曾子问》云:“孔子曰:诸侯适天子,必告于祖,奠于祢。”《聘礼》中使者出行前亦有告庙之事,礼经云:

厥明,宾朝服释币于祢。有司筵几于室中。祝先入,主人从入。主人在右,再拜,祝告,又再拜。释币,制玄纁束,奠于几下,出。主人立于户东,祝立于牖西。又入,取币,降,卷币,实于笄,埋于西阶东。  

郑注云:“宾,使者谓之宾,尊之也。天子诸侯将出,告群庙,大夫告祢而已。”由此可知,天子、诸侯、大夫出行皆当告庙而后行。此死者将葬,亦有告庙朝祖之事。《檀弓》云:“殷朝而殡于祖,周朝而遂葬。”按其义,先朝庙而后下葬是周制。《既夕礼》云:“迁于祖,用轴。”郑注:“迁,徙也。徙于祖,朝祖庙也。盖象平生,将出必辞尊者。”朝祖即告庙。朝祖讫,则葬之。至此,死者之体魄得到了归处。

死者下葬后,体魄归于地,其神魂仍当有所归处。《檀弓》 云:“延陵季子葬其长子于嬴博之间,既窆,左袒,右还其封,云‘骨肉归复于土命也,若魂气则无不之’。是其骨肉归于土,精气无所不之之事。”“骨肉归于土”,即体魄葬之于地。“精气”,即神魂也。神魂若无所归,则将“无所不之”,或为游魂,故丧礼之后有虞礼迎魂以安之。《士虞礼》便是迎取死者神魂而归后的安神之礼。

郑《目录》云:“虞,安也。士既葬父母,迎精而反,日中祭之于殡宫以安之。虞于五礼属凶。”虞礼是安放死者神魂的祭祀之礼,从礼仪仪式上来说属于吉礼,与《特牲礼》 《少牢礼》类似。但是如果从内容上来说,它是葬后的安魂之礼,又与《士丧礼》关系最为紧密,因此郑玄将之归为“凶礼”。

虞礼是安神之礼,死者下葬后,由亲人“迎精而反”,祭于殡宫。“精”即神魂也。死者体魄葬之于地,神魂则由亲人接引回家中,并在家中进行虞祭,以安之。《公羊传》云:“天子九虞,诸侯七虞,大夫五虞,士三虞。”《既夕礼》云:“三虞。”郑注:“虞,丧祭名。虞,安也。骨肉归于土,精气无所不之,孝子为其彷徨,三祭以安之。朝葬,日中而虞,不忍一日离。”贾疏:“云‘虞,安也’者,主人孝子葬之时,送形而往,迎魂而返,恐魂神不安,故设三虞以安之。”三虞者,初虞、再虞、三虞,三祭以安神也。虞祭之礼,《士虞礼》论之备矣。祭祀结束后,神魂则祔于庙中。《既夕礼》云:“明日,以其班祔。”虞祭之明日,则需要将死者之木主班次于宗庙之中,以时祭之。最终,死者的神魂也有了归处。

结   语

综上可知,魂、魄观念是先秦儒家对于生死的最基本认识,魄即有形之体魄,魂即无形之神魂。人死亡之后,神魂离开体魄,就进入了死亡状态。魂、魄观念对于儒家的死亡观具有重要影响,这在《士丧礼》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儒家注重礼,并将礼的范围从生延续到死,生要“事之以礼”,死要“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并以此据生者之礼制定了死者之礼——丧礼。丧礼是生人之礼的延续,强调“事死如事生”,所以整个丧礼也是围绕着死者的神魂与体魄进行的。对于初死的亲人而言,我们所怀有的感情更是一种不舍与留恋,这种不舍与留恋表现在丧礼中就是“未忍异于生”,它要表达的更多是一种“亲亲”之情。然生死终有别,即便是“事死如事生”,也不可能完全做到真的生死一致。在从由生到死的转变之中,随着丧礼仪式的不断演进,死者的身份也慢慢发生了变化。这个关键性的仪节便是“殡”,自此以后,死者从最初的“主人”变成了“宾客”,嫡长子也获得了新主人的地位。与此同时,人们对于死者的感情与态度也在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则是由人死后所具有的“秽恶”与“不祥”带来的。生者有生者的归处,死者有死者的归处。从整个下葬仪式来看,死者的下葬过程更像是生人的一次出行,所不同的是死者离开之后将不会再像生者一样归来。人死之后,体魄归葬于土,神魂则由亲人迎回,在庙中以时祭祀。至此,死者的体魄、神魂都有了归处。



相关阅读

  • 宾馆女尸案疑凶交代杀人动机

  • 中区一宾馆前日发生凶杀案45岁疑凶称女死者提供性服务期间出言侮辱遂用硬物击打其头部致死事后疑凶先后9次进入不同大厦以藏匿证据警方调查后相信疑凶并非其所称“一时冲动
  • 公开道歉!辞退!

  • 近日,自嗨锅因“176万致富款花蛤粉”被指侮辱死者陷入舆论风波。公司回应相关涉事人员已被辞退3月4日,自嗨锅官方微博发布致歉声明称,“176万宣传图”事件系公司旗下一家直营店
  • 辞退!公开道歉!

  • 近日自嗨锅因“176万致富款花蛤粉”被指侮辱死者陷入舆论风波公司回应相关涉事人员已被辞退3月4日,自嗨锅官方微博发布致歉声明称,“176万宣传图”事件系公司旗下一家直营店运
  • 知名品牌道歉:辞退处理

  • 近日自嗨锅因“176万致富款花蛤粉”被指侮辱死者陷入舆论风波公司回应相关涉事人员已被辞退3月4日,自嗨锅官方微博发布致歉声明称,“176万宣传图”事件系公司旗下一家直营店运
  • 知名品牌公开道歉!

  • 近日自嗨锅因“176万致富款花蛤粉”被指侮辱死者陷入舆论风波公司回应相关涉事人员已被辞退此前发布的“标价176万致富款花蛤粉”产品图3月4日,自嗨锅官方微博发布致歉声明称
  • 知名品牌公开道歉!辞退!

  • 近日自嗨锅因“176万致富款花蛤粉”被指侮辱死者陷入舆论风波公司回应相关涉事人员已被辞退此前发布的“标价176万致富款花蛤粉”产品图3月4日,自嗨锅官方微博发布致歉声明称
  • 你的狗真有那么爱你吗?

  • 我们总在新闻报道中看到小狗带领救援人员找到受伤主人的故事,或是英勇的狗狗保护儿童免受动物袭击,狗对主人的忠诚与爱似乎是公认的。但同时也有人经常疑惑:狗狗帮助我们是因为
  • 在工作中最容易犯的3个大忌

  • 作者 | 鹿呦呦来源 | 十点读书(ID:duhaoshu)主播 | 帆书 · 北辰读书君说:有书友留言说,工作了大几年才明白,工作里的一些暗亏是吃了又吃,很是无奈!这不,读书君马上来为大家解惑。如

热门文章

  • 甘肃漳县:干部情撒麦田 助力夏粮归仓

  • 炎炎夏日,农事繁忙;麦穗飘香,颗粒归仓。近日,漳县马泉乡工会组织开展“干部情撒麦田,助力夏粮归仓”志愿服务行动,切实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示范带动作用,扎实细

最新文章

  • 先秦儒家死亡观念探析——以《士丧礼》为中心

  • 内容提要:魂、魄观念是先秦儒家对于生死的最基本认识。人死亡之后,神魂离开体魄,就进入了死亡状态。在《士丧礼》中儒家的“事死如事生”便是围绕着对死者神魂与体魄的侍奉进行
  • 渭南“2·09”非法经营案侦破纪实

  • 2022年1月,澄城县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有人长期利用微信群联系卷烟经营户,在渭南各区县贩运和销售走私卷烟从中牟利。接到线索后,澄城县公安局和澄城县烟草专卖局立
  • 渭南:多点发力展现依法履责新作为

  •   2022年以来,渭南市烟草专卖局坚持“132”打假打私工作思路,立足全市“一张网”工作格局,树牢“一盘棋”思想,不断深化政府领导、部门联合、多方参与、密切协作卷烟打假打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