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上,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介绍了《条例》修订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牡丹江市政府、镜泊湖管委会、牡丹江海事局和宁安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了解,镜泊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是我省旅游资源核心区和主要旅游目的地之一。近年来,船舶污染水域、无序停靠和旅游经营船舶多头管理、非旅游经营船舶监管手段缺失等问题,给镜泊湖水域带来环保压力和安全隐患,给风景名胜区造成负面影响。为了加强镜泊湖水域船舶管理,维护镜泊湖水域交通运输秩序,保护镜泊湖水域生态环境,促进镜泊湖风景名胜区旅游品质提升,亟需根据实际制定管理条例。
《条例》共二十七条,适用范围是在镜泊湖风景名胜区内镜泊湖水域从事运输、游览、生产作业、运动、娱乐等活动的船舶管理。《条例》对有关船舶擅自进入镜泊湖水域、超越划定水域活动、未在指定水域航行的违法行为,明确由镜泊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根据情节进行处罚。对船舶未按规定配置、违法排放污染物、擅自停靠、进出码头(停靠点)未依法报告信息等违法行为,明确由海事管理机构、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处理。
这部《条例》是我国风景名胜区水域第一部船舶管理方面的专门性立法。《条例》对镜泊湖水域船舶管理事项进行全面规范,对依法维护镜泊湖水域船舶运行秩序、保护镜泊湖水生态环境、推动相关管理部门之间协作配合、提升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一步,牡丹江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将全力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执行,广泛宣传条例内容,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全面强化镜泊湖水域船舶管理,让条例真正成为推进镜泊湖水域船舶规范管理、改善镜泊湖生态环境、提升景区旅游品质的法治支撑。
记者:刘晓云;摄影:刘晓云;视频:刘晓云
来源:龙头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