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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法制报收集编辑:新疆法制报
近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通过“云听证”的形式,开展一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原来,马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其远在外地的亲属积极与被害人取得联系,并向本案被害人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马某某亲属通过邮寄的方式向检察机关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
该院收到申请后,决定通过“云听证”的方式公开审查案件,邀请人员监督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线上发表意见和建议。
“云听证”结束后,参会人员一致表示,该院通过“云端见面”的工作模式开展听证,将检察办案过程透明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是检察机关一项高效、务实的举措。
该院将持续优化听证平台运用,深入探索多元化“云端”工作模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办案透明度,切实践行司法为民,让检察温度更加可触可感。
(通讯员 柳冬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