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不断回升,各类野外用火活动增加,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森林火灾,加之清明节将至,呼吁广大群众文明祭扫,不带火种入山林,严防森林火险,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下面,一起来看看黔南发生的多起森林火灾典型案例,以案为鉴,自觉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案例一:故意放火烧山获刑
2022年10月5日,雷某在贵定县昌明镇谷凌村,故意用打火机点燃路边的干草,引发火灾。经贵定县林业局鉴定森林火灾过火面积62.7390亩。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雷某故意放火烧山,危害公共安全,造成林木、国家林业资源受到不同程度损害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雷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被告人雷某自愿认罪,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从宽处理。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表现,判处雷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案例二:焚烧杂草引发山火获刑
2022年10月23日,被告人罗某转在三都县周覃镇某村自家地里摘辣椒,摘完辣椒后,罗某转发现自家地周边有很多杂草,便想用焚烧的方法将其进行清理,于是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自家地边的杂草堆,杂草燃烧后受风力影响,火势往山坡上窜烧,后因火势过大无法扑灭,导致火势蔓延造成山林火灾。经三都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调查认定,过火林地面积为24.76公顷。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转因过失引发森林火灾,其行为构成失火罪,综合被告人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罗某转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案例三:荒坡生火取暖引发山火获刑
2022年12月14日,被告人李某忠在平塘县掌布镇沙冲一带山坡放牛,为取暖便就地在荒坡生火,后因用火不当,引发山火。经平塘县林业局调查,失火事件中过火总面积为44.7公顷。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忠因过失引发山火,其行为构成失火罪,综合各种情节,判处被告人李某忠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两年。
案例四:为寻野生蜂蜜引发山火获刑
2022年12月15日,被告人苏某胜与朋友邀约一同驾车前往罗甸县罗悃镇附近的山上寻找野生蜂蜜。14时许,苏某胜发现一处野生蜜蜂蜂窝,当即点燃香烟用来熏蜜蜂,后苏某胜在扒开蜂窝的过程中,不慎将用来熏蜜蜂的香烟扒到了外围的杂草内,造成火势迅速蔓延,从而引发山火。经罗甸县林业局对火灾区域进行调查,过火面积为188.7亩,造成经济损失106756.45元。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胜因过失引发山火,其行为构成失火罪,判处被告人苏某胜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并判令其按照罗甸县规划设计队出具的《罗甸县罗悃镇12·15火烧迹地复绿项目实施方案》中的要求开展补植复绿,苏某胜当庭表示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