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之美,因水而生;运河文化,依水绵延。大运河从常州经济开发区穿城而过,千百年来始终哺育着沿岸生活的百姓,承载着促进沿线经济文化发展的重要作用。
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的要求,围绕大运河水环境质量、沿岸文物保护、人居环境提升等领域,开展立体化护航大运河治理的专项行动,推进多维度监督,守护大运河的水清、文兴、景美。2019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涉大运河流域污染环境刑事案件7件,各类公益诉讼案件45件,其中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督办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31份,督促清理垃圾1500吨,向侵权行为人请求环境损害赔偿费用620余万元。
提升水环境之美
“大运河戚大桥省考断面水质已达到Ⅲ类水标准,连升两档!”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庆将最新水质监测数据通报检察机关。水环境质量是大运河保护的硬性指标,但沿岸企业和居民将工业废水和生活垃圾偷排入河中,大运河的水质一度下降至V类。一起最高检、公安部和环保部联合督办的污染环境案中,当地一家资源再生公司非法购买和处置危险废物——废蚀铜液420余吨,将生产废水直接排入运河,大运河成了 “危废”排污站。该院将惩治犯罪和起诉环境损害赔偿费用同步推进,通过办案促使被告单位及个人赔偿了全部环境损害费用80余万元,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道歉,该案也入选了江苏省高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以机制促实效,该院先后与区财政局建立协作机制,解决了“公益诉讼损害赔偿收入”专用账户难题;和无锡惠山区院联合构建大运河跨区域公益保护机制,打破地域保护瓶颈。今年5月,该院又与区生态环境局等多家行政机关在全省率先建立“行政处罚+公益诉讼”衔接机制,深度挖掘行政处罚中的民事公益诉讼线索。机制运行以来,该院已受理5件涉运河污染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使大运河治理和公益保护双向促进、提质增效。
提升沿岸文化之美
文物是历史的“活化石”,保护运河沿岸文物就是保护大运河的历史与文化。除大运河本身是世界文化遗产外,沿岸还有5000多年前良渚文明的源头——青城墩遗址,冯仲云故居、明代古桥万安桥、工业遗产戚机厂等等。公益诉讼办案组主动融入“运河文化带”建设,在文物保护专项行动中,对运河沿岸120余处文物全面“体检”,发现不少文物保护单位存在标识碑不规范、文物破损、保护设施不到位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发送了检察建议,行政机关制定了专门保护工作方案,从保护、开发、管理多角度统筹考量,运河沿岸文物保护工作正在稳步向好。
“大部分文物保护单位的标志牌背面都空着,附近也没有文物的介绍,其历史渊源和文化价值无法有效展示。”该院公益诉讼工作负责人邱萍发现了新问题。据此,检察机关提出在保护的同时让文物“开口”、让历史“说话”,通过视频、图片和文字等交互方式,让市民游客能够轻松了解到它们的“前世今生”。这一建议被很快落实并推广到了全市范围,现在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都拥有了量身定制的专属二维码,游客们扫码即可查阅相关介绍。该案入选全省“让古运河重生”事例,古文物正在用新的方式焕发生机,中华文化也得到了传播和传承。
提升人居环境之美
“老房子要是着火了消防车都进不来,我实在不安心啊。” 李大妈在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巡河期间向检察官反映。原来,运河沿岸老旧小区密集,有不少安全和污染隐患,老百姓们期盼着系统性、长效化的治理。为改变“脏乱差”的环境,该院制发检察建议5份,后行政机关取缔了运河沿线乱种植、乱堆放、乱搭建、乱晾晒现象;就部分纯木质结构老旧房屋周边缺少消防设施、“飞线充电”、占道停车等公共安全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份,促使问题解决;积极引导居民抵制偷倒生活垃圾、偷排生活废水行为,积极争取资金修缮部分老旧木质房屋,推动新建电动车集中充电装置等等。老百姓纷纷表示环境变美了,生活也便利了。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是检察机关永远的初心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