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涛,男,1985年11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从检10年来,李锦涛同志先后3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多次受到嘉奖,先后获评武进区五一劳动奖章、经开区扫黑除恶先进个人、经开区反电信诈骗专项工作先进个人、经开区敬业奉献优秀个人、平安常州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入选全市检察机关兼职教师、市调研攻坚人才库。
李锦涛同志长期坚守在刑事办案一线,先后承办多起重大、复杂案件,所办案件无一质量瑕疵。办理的多起案件被评为全市十佳监督案例,被央视、检察日报等媒体采访报道。
忠诚履职
锻造精益求精的匠心
“栉风沐雨见初心,困难面前担使命。”面对长年累月的高强度工作,该同志一如既往地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个案件,用追求极致的检察匠心和艰苦奋斗的精神,保持多年如一日的专注和坚守,苦练内功。自2018年11月入额以来,他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00余件,先后承办了多起重大、复杂的案件,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贝某某等人诈骗案、庄某某等人跨国电信诈骗案等一大批有影响力的案件,所办案件无一质量瑕疵。在办案的同时,积极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如办理的李有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撤案监督案被评为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十佳”侦查监督案件。在办理“鼎盛”公司跨国电信诈骗案时,监督公安机关对上下游犯罪立案侦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7人,做到全链条打击,该案获评2021年度全市十佳监督案例。
服务大局
依法履职深耕细作护发展
“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人民检察官首先要心系人民,日常工作中,该同志用“求极致”的精神做好每一项工作。该同志参与办理了省公检法督办的彭某某涉恶案件,金某某等12人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案等一大批有影响力的案件,奋力创建让群众安心的社会环境。该同志办理了欧阳某某等61名犯罪嫌疑人冒充老中医看诊的诈骗案,努力维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该同志主动履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一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以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的司法理念为指引,积极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率先在全市组建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在全省率先联合监委、法院等部门会签实施办法,着力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竭力护航让人民放心的发展大局,其办理的常州某电气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被评为涉案企业合规建设典型案例,在全市发布。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涉案企业及相关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20余份,精准服务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守护安全文明的社会环境。
以案释法
既当护法卫士,又当普法先锋
该同志坚守为民初心,践行检察使命,积极传递法治理念,长期奋战在普法宣传一线。在办案的同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先后多次接受央视及省市电台采访,撰写的10余篇宣传稿件被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等刊物报道,开展普法进校园、企业、社区宣讲活动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上千份,其主讲《民营企业刑事风险防控》课程获评区组织部“今天我来讲”干部上讲台活动优秀课程。
作为网络犯罪专业化办案团队负责人,该同志带领团队在全市“守望正义·检徽闪耀”专业化团队办案故事讲述活动中荣获二等奖,该案被检察日报采访报道。撰写的《“四融党建”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一文获评市检察院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十佳事例。
工作之余,该同志还是全市检察机关兼职教师、市调研攻坚人才。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来时的路并不平坦,法治之路更是任重道远,该同志时时以人民为中心,心中有光,融于心、践于行,未来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