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古重“人情味”,结交朋友是人之常情,但党员干部在人际交往中必须把握好分寸,控制在纪法规定的范围内
◎评论员/石静莹
◎责编/蒋玉
从基层技术“能人”一步步成长为集团“一把手”,再到深陷囹圄……前不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详细披露了浙江省玉环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高全煜的案例细节。
高全煜于2005年至2022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2.82万元,最终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贪腐行为往往滋生于不起眼的细节之中。高全煜的贪腐行为是从一次次“朋友式”的酒局开始的。
2005年,高全煜因工作表现出色,参与组建玉环水利投资集团,并担任集团副总经理职务。刚开始,下属多个子公司邀请的饭局,高全煜都借故推脱了。很快,“高总这人架子太大,不是我们同路人”的评价,开始在集团内传播,传入了高全煜的耳朵。
为了跟“同路人”打成一片,高全煜在推杯换盏中融入了圈子。2005年底,按捺不住贪欲的作祟,高全煜有了“第一次”收钱。“第一次”收钱时,他“觉得自己没给企业输送利益,不算违纪违法”。
此后,高全煜自认为和圈子融入越来越深,甘于被“围猎”。
2015年至2022年春节期间,高全煜收受的以拜年名义的购物卡、加油卡、烟酒等财物,折合人民币10余万元。这些在他眼里“不过是人际交往中的平常之事”。
不同于直接请托,这种温水煮青蛙式的“围猎”持续时间长、隐蔽性强、迷惑性大。以甜言蜜语、小恩小惠为诱饵,党员干部容易丧失警觉,慢慢被腐蚀,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高全煜享受着“抽好烟、喝好酒、出门有人接送、出差旅游有人接待”的奢靡生活,心甘情愿成为被“围猎”的对象,并越陷越深。他的教训不可谓不深刻。防范被“围猎”,归根结底,还是要从内因出发,党员干部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主动自觉地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让自己“不想腐”。
中国自古重“人情味”,结交朋友是人之常情,但党员干部在人际交往中必须把握好分寸,控制在纪法规定的范围内。
交情归交情,原则归原则。面对亲友、同事的正当请求,在不触碰纪法底线的前提下,可以尽己所能予以帮助,但人情绝不能凌驾于党纪国法和人民利益之上,更不能心存侥幸,把收受贿赂当人情往来,滑入腐败和犯罪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