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600多件法院审结的平台企业与灵活就业人员劳动关系案件中主要涉及的都是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群体,可见劳动关系双方的矛盾日渐严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必须要引起重视了。”
说起这个话题,浙江省政协委员、宁波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姚金环的话匣子一下打开了。她向浙江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递交了《关于建立健全平台经济背景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的建议》。
姚金环介绍说,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浙江作为全国数字经济发展先行省,平台经济发展活跃,2021年全省有数字经济高新技术企业1.1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8万家,数字经济“万亩千亿”产业新平台13家,2022年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多达147家,更应该在这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
然而,在对220多家平台企业、近1400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调研后,姚金环发现双方的裂隙不小,并以劳动纠纷的形式表现出来。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普遍存在法律知识匮乏、维权意识弱,在维权过程中缺少话语权。”姚金环说,“平台大多与从业者签订合作协议而非正式劳动合同,以此规避本该企业承担的责任,导致本该属于劳动者的福利难落实,特别是网约车司机和外卖员群体。”
除此之外,由于相应的法律法规缺乏实施细则,对平台的监管不够精准到位,导致一些平台在业务政策上打“擦边球”钻空子,甚至设置“霸王条款”的情况时有发生。比如,从业者佣金计算、人身财产保险、工作时间安排等诸多领域都存在严重偏向平台利益的情形;在平台配送服务中,配送员所获得的报酬在极大程度上受制于外卖平台;配送超时不仅会克扣配送费,同时还可能面临高额罚金与接单优先次序下降的困境等。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等切身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成为双方矛盾的焦点。
针对这些问题,姚金环提出:“要通过探索监管模式,加强法律监督;制定薪酬等级,发放福利补贴;完善多方体系,实现双向评级。”
姚金环在《建议》中提出建立浙江省平台经济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设想。“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探索建立‘政府+平台+专家+从业者’的监管新模式,配合浙江全国首个平台经济数字化监管系统——浙江公平在线系统,加大平台企业违法处罚力度,督促平台企业优化调整从业人员工作成效算法规则,促进监管规范化、精准化。”姚金环说,“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接受监督,平台向监管机构提供相关数据备查,专家学者参与其中在调研分析基础上完善制度和政策的制定,从而形成层层监督、科学管理的良性循环。”
除此之外,姚金环还提出要加快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福利等级体系,即依据行业特性、劳动强度、劳动时长等劳动指标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福利等级制度,并借鉴等级薪酬管理制度,按梯度划分相应五险一金的补贴额度;建立健全平台企业从业者多方评价评级机制,构建从业者对平台、从业者对消费者、以及消费者对平台三位一体层级评级体系,由平台经济监督管理委员会统筹监督;同时,加快推进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组织,通过平台企业试点单独建会、市县区域性建会和行业建会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地将各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吸纳进工会组织。
记者:胡翀
编辑:王海霞
图片来源:浙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