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劳动者的相关权益都备受关注,当劳动者面临欠薪时,如何维权才能最大限度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顺利兑现呢?今天就来关注一起惠阳平潭的工人维权案件。
去年9月,位于惠阳平潭的一家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困难后,竟然单方面和公司的41名工人解除了劳动关系,之后对于这些曾经在企业打拼的老员工,该公司不仅没有支付他们应得的那份经济补偿金,就连劳动报酬也没有支付。面对如此情形,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工人们第一时间便向当地仲裁委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196万余元。
惠阳区人民法院 平潭法庭庭长 邹思友:“在仲裁阶段,为了确保后续裁判文书的执行能够有效地落实到位,工人就向我们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也是按照法律规定让当事人尽快地提交申请,法院尽快出具裁定书,然后尽快实施了查封措施。”
案件处理过程中,为了实现仲裁和诉讼的有效对接,更好地解决矛盾,平潭法庭法官提前介入,对维权的劳动者们给予相关的法律建议。即便工人们提起了仲裁,该公司的负责人仍然避而不见,不愿意出面解决。为了避免公司负责人转移设备等财产,最大限度保障劳动者们的合法权益,法官当即建议工人们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在工人们提交申请之后,加快查封冻结速度。
惠阳区人民法院 平潭法庭庭长 邹思友:“向我们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之后 工人们又跟公司那边达成了一个仲裁协议,但是付款期限没有到,工人这边就向我们申请了解封的情况。”
原来,当公司发现厂房、设备被查封后,便第一时间主动联系了工人代表,并向他们承诺,马上支付工资,不过支付工资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工人们必须向法院提出解封。出于早日拿回工资的急切心情,工人们便答应了公司,并向法院提交了解封申请,然而工人们并没有意识到解封后,公司很有可能转移财产,一旦如此,工人们的权益将很难兑现。
惠阳区人民法院 平潭法庭庭长 邹思友:“实施查封的过程中,工人对法律方面的理解会有些偏差,我们会做一个适当的引导。因为毕竟工人在法律风险把控方面不是很了解,所以我们跟他做了一个释明,解封是他的权利,但是他要考虑一下解封导致的风险,我们也对他进行释明,避免后续解封之后,工人在款项履行方面不到位。”
在了解到解封后果之后,工人们经过考虑,还是决定不提前解封,并向法院提交了不予解封的申请。看到无法从工人们入手拿回设备,曾经那个避而不见的公司负责人终于露出了庐山真面目,主动来到法庭,表示愿意如数支付工人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只求尽快解封设备。最终,双方在法官的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仅一周时间,工人们就拿到了属于他们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惠阳区人民法院 平潭法庭庭长 邹思友:“我们现在经常强调诉源治理,纠纷发生的时候,我们跟仲裁委包括政府,有一个比较有效地沟通,也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法院给他们做一个法律上的指引,引导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维权,避免判决书判下来,后续执行不到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