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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盘州市人民法院收集编辑:盘州市人民法院
盘州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执源治理工作新举措,对小标的执行案件加大执行前和解工作力度,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从源头实质性化解案件,为当事人提供更省时、省心、省力的纠纷化解途径。
近日,盘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促成一件案件执行立案前履行。原告某银行与二被告敖某、张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盘州市人民法院受理后双方调解结案,由二被告分期偿还原告借款本息1.35万元。调解书生效后,二被告履行部分调解金额,剩余7807.03元一直未履行,原告某银行申请强制执行。收到立案申请书后,执行法官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明理,从执行角度释明不履行判决义务的利害关系,告知其不配合履行的法律后果,在执行法官督促下,剩余款项一次性履行到位。
盘州市人民法院坚持“如我在诉”理念,不断加强执行前端工作落实,推动更多矛盾纠纷解决在源头、化解在执行前,快速高效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文/丁文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