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晚报记者关注到,有网友发帖对深圳市血液中心于2023年5月发布的一张无偿献血海报提出了疑问。海报上展示了深圳市血液中心8位献血百次以上的员工,其中,深圳市血液中心供血服务部员工林创松次数最多,达到276次。该网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规定的“两次采集间隔不少于六个月”为依据,质疑林创松276次无偿献血的真实性。面对质疑,市血液中心回复:“数据绝对真实,理解存在误区。”
▲受到网友质疑的海报(受访单位供图)
据市血液中心介绍,无偿献血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为捐献全血,一种为捐献成分血(单采血小板)。捐献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一年最多献2次,即6个月1次。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规定,一个人一年最多可以捐献4次全血。而捐献成分血(单采血小板),根据国家标准GB18467-2011《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捐献单采血小板间隔期不少于2周,即一年最多可以捐献24次。
据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输血科主任周世乔介绍,血液中的成分每天都经历新生、成熟、衰老、死亡的新陈代谢过程。血小板主要用于凝血和止血。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临床对血小板的需求呈快速上升态势,2022年深圳市血液中心采集血小板3.6万治疗量供应临床,占血液采集总量的15%左右。而血小板在捐献后48小时左右就可以恢复到正常水平,所以单采血小板的间隔期不少于2周就好,每年不多于24次。因特殊配型的需要,由医生批准,最短间隔期不少于1周。
由此可见,如果献血者较为规律的捐献成分血的话,连续捐献12年即可达到288次,并非不能实现。而且,在深圳,累计无偿献血达到200次以上的捐献者并不罕见,最多的更是有400多次。深圳1993年在全国率先开展自愿无偿献血,截至2022年底,全市逾534万人次市民参与无偿献血,捐献血液1068吨,救助临床患者175万人次。
对于广大献血者无私捐献血液救助生命,市血液中心表示感谢,同时也表示,将继续完善各项工作细节,避免再产生此类误会,也欢迎更多的社会人士参与无偿献血公益事业,共同体验捐血救人、帮助他人的快乐。
深圳晚报记者 鲁自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