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记者陈道峰 李细雨
“如果没有法院的帮助,公司可能就要倒闭了,这么多年的心血会化为乌有。”11月20 日,被执行人某建工公司负责人对周村区法院执行法官这样表示。因为周村区法院采取“履行宽限期”措施,最终帮助这家深陷司法纠纷的公司恢复了生机。
近日,某管理局向周村区法院申请执行某建工公司缴纳行政罚款。被执行人是一家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6008万元的规模较大的建工企业。2019年2月和2022年5月,该公司在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及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经事故调查组认定,其存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以及瞒报等违法行为。某管理局对上述2起事故依法立案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被执行人共计4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通知其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约谈被执行人后,其负责人表示,现在已积极履行了对受害人的赔偿义务并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进行了整改。但因市场环境不景气等原因,企业现在流动资金有限,一次性缴纳400万元的罚款十分困难。若对施工机械强制执行,不仅会影响在建项目施工进度,而且可能会影响员工正常工资发放,请求分期缴纳剩余罚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执行法官经调查走访发现,被执行人确已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已积极履行对受害人的赔偿义务并完成相关整改。企业目前有多处在建工地,资金需求量大,现金流紧张。
为最大程度降低对企业招标等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根据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周村区法院决定暂缓对被执行人采取限高、失信等信用惩戒措施。同时,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某管理局沟通协调,商讨根据企业现有经营状况,允许其分期缴纳剩余罚款。经过多次协调,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五期于2025年6月前缴纳完毕剩余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