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融媒讯 为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9月6日,寿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及张建桥派出所的民警同志们走进建桥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本次讲座特邀请马娟警官、建桥学校法制副校长田微微警官带来的交通安全宣讲,七年级全体师生1121人参加活动。
马警官的宣讲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二、大货车盲区;三、乘坐私家车时,安全上车下车;四、正确佩戴安全带;五、平衡车上路的危害。马警官首先讲解了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以及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动作要领。我们在骑行时摔倒,往往都是头部先着地,或者是撞击车辆的。根据研究显示,颅脑损伤是骑行者死亡、致残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而头盔可以在发生事故时,将颅脑损伤的风险降低70%,因此,佩戴安全头盔是十分必要的。而佩戴安全头盔时的注意事项可以总结为“两手指三动作”:一、头盔前帽檐要距离眉毛两指远;二、两指在耳旁边比V确保头盔的安全约束带是贴合的,没有弯曲或者反转;三、下巴和带子之间的缝隙可以插入两根手指,这样我们的安全头盔就佩戴好了。
马警官还现场邀请了建桥学校的两名同学上台,为大家演示了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第二部分则讲解了关于大货车的盲区问题。大货车带来的事故在生活中时有发生,并且由于自身车型大,盲区多,因此一旦造成安全事故,其危害要远重于普通的机动车事故,需要同学们警惕并且了解大货车的盲区问题,在生活中做到合理避让。
在第三部分,马警官重点强调了乘坐私家车时的一些安全问题,尤其要注意从右侧车门上下车,并且要注意观察。随后,马警官则讲解了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带以及安全带的作用。一、安全带可以在发生事故时防止驾乘人员被抛出车外;二、在发生事故时,还可以避免驾乘人员与其他物体发生二次撞击。最后,马警官为大家讲解了平衡车上路的危害。
在田警官的讲座中,她用柔和的语气,在轻松幽默的氛围中,向同学们科普了警察的几种分类和主要职责。同学们也得以了解到原来警察这个统称之后,还包括了户籍、交警、刑警、缉毒、治安、经侦、国保、技术、技侦、网警、森林、特警、狱警、监所、铁警等种类。
田警官还以提问的形式向同学们科普了刑法当中有多少种罪名,目前我国刑法共有罪名422个;以及承担形式责任的年龄,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也应当负刑事责任。
最后,田警官也希望同学们能够珍惜学习时光,学好文化知识,同时在生活中树立法律意识,培养法制观念,学会依法办事,处处守法,时时守法,养成自学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学会创造,学生生存,立志成才,努力做一个”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新时代的中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