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逢知己千杯少”
近年来,不少农贸市场和街边
出现了很多售卖散装白酒的店铺
生意也较为兴旺
虽然大街小巷都可以见到散装白酒店铺
然而很多细心的消费者却对散装白酒
持怀疑态度
认为散装酒的质量没保障
也有一些经常饮用的消费者
却对散酒肯定有加
认为散装白酒“买都买不到”
近日,五莲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巡查时,在某市场上发现1处售卖散装白酒的流动摊点,该摊点正在销售的4桶散装白酒外包装上无任何标识。当事人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及《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食品摊点不得经营下列食品:(二)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散装酒、现制乳制品、散装食醋、散装酱油、散装食用油;”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对该批散装白酒实施行政扣押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散装白酒时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购买“三无”散装白酒,即无产品执行标准、无生产者信息和无生产日期。选择在有资质的经营店购买散装白酒,进店应注意查看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备案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证照是否齐全并公示。不要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散装白酒。
2、注意查看散装白酒的标识标签信息内容。查看标识标签上是否标明产品名称、原料、酒精度、价格等信息,尤其要重点查看是否标有产品执行标准、生产者、生产资质证编号、生产日期、生产地址等关键信息。
3、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购买散装白酒时,要注意保留消费凭证。如发现购买的散装白酒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或发现违规违法生产经营散装白酒的行为,可直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拨打12345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