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企业过好“安心年”,近日,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姚文武对一家申请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的企业上门回访,了解企业目前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倾听企业法治需求。
在企业生产车间,姚文武仔细询问了企业整改、罚款缴纳、原材料来源、产品销售等情况,了解了企业生产操作流程、企业环保设备应用等生产经营状况,随后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企业负责人表示在外贸订单下滑及不良订单取消的严峻形势下,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根据企业的整改、实际经营情况减免了企业的加处罚款,使濒临破产的企业恢复生产经营,保住了20余名工人的“饭碗”。同时企业负责人提出相关诉求:一是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协调消除此次处罚的不良资信,以便企业承接更好的订单;二是希望检察机关通过检察监督职能,监督行政机关从企业发展角度出发开展人性化执法活动,共同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姚文武就企业的发展诉求做出三点回应:一是进行释法说理,明确执法职责。“法无授权不可为”,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开展执法活动是职责所在,相关企业应予以配合;同时检察机关彰显担当,做好相关协商协调工作,架起“检企”连心桥,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难题。二是依法能动履职,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职能齐头并进,积极满足企业的法治需求,助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护航民企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立法研究,开展柔性执法。企业作为社会发展的一部分,在税收、就业、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通过相应的立法活动规定了一系列的行政执法流程,如首罚要告知等规定,通过人性化执法给企业带来温暖,一起度过困难时刻。
来源:清江浦检察
编辑:武诗雨
审核:吴平 赵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