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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城综局联合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场清理占道的废弃汽车。
根据前期走访排查信息,执法人员锁定霞山区文明东路某酒店门前的一辆蓝色小车。该车辆停在人行道上的非停车区域,车身满布灰尘,并且未悬挂车牌。
“这辆车停在这里几个月了,挡住了行人出入。”附近商户说。随后,交警通过查询车辆相关信息联系上车主,劝导车主自行驶离。大约40分钟后,车主“现身”,交警依法对其违章行为进行警告、处罚。车主表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迅速将车辆驶离。
据悉,根据省部署要求,市发改局牵头11个部门组成了废弃汽车治理工作协调机制。经市政府同意,出台《湛江市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会同商务部门制定了《湛江市报废汽车回收指引》,会同公安、城综部门对全市废弃汽车开展了摸排、清理和处置行动。
本次行动针对长期占用公共空间且无人使用和维护的汽车,重点对长期停放在城市市区内公共道路、背街小巷、公共绿地、市政桥梁下、闲置空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毂锈蚀、未悬挂号牌等明显弃用特征的废弃汽车进行集中清理整治。通过组织全面排查、引导车辆所有人自行清理、实施分类处置,在今年12月底前对全市废弃汽车做到应清尽清。
截至10月底,我市共处置废弃汽车2534辆,废弃汽车乱象得到有效整治。
市发改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汽车引导报废,对年检不合格的汽车强制报废。希望市民关注、支持、配合,自行清理废弃汽车或主动按程序报废汽车。
来源:湛江日报
文字:记者林宇云 通讯员洪旺
编辑:刘小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