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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莫逃逸
逃逸必被捉
交通事故发生可能并非本意
肇事逃逸却实属故意
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千万不能抱着侥幸心理选择逃逸
1月25日23时58分,
许某驾驶号牌为鲁L07**8的
白色小型越野客车,
沿海曲中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利群北门路段时,
越过中央护栏,
与李某驾驶的沿海曲路由东向西正常行驶
的鲁LC1**U号牌黑色小型轿车相撞,
致两车受损,李某受伤。
在调查中,
交警东港大队民警发现,
其肇事车辆并非所属人驾驶。
随即,民警通过调取事故现场周边监控,
确定肇事司机的体貌特征后,
锁定肇事逃逸人员许某。
最终许某迫于压力,
到交警东港大队投案自首,
并对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
因造成车受损、人受伤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许某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