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财经报道,韩国首尔高等法院6日就7名韩国iPhone用户对苹果韩国公司提起的损害赔偿请求诉讼做出二审判决,判处苹果韩国公司侵害了iPhone用户的选择权而给用户造成了精神损失,向每名原告赔偿精神损失费7万韩元(约合人民币385元)。
据新华社报道,2018年初,韩国消费者以iPhone系统更新导致旧款手机性能下降,变相迫使用户更换新款机型为由,针对苹果韩国公司等提起集体诉讼,要求其向每人赔偿20万韩元(约合1088元人民币)。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在今年2月的一审中判决原告败诉,理由是“很难判定iPhone的性能调节功能对用户产生负面影响。”当时,共有约6.2万名消费者参与针对苹果的集体诉讼案,其中7人不服并提出上诉。
原告提出,苹果韩国公司在2017年下半年对iPhone6和iPhone7系列手机进行系统软件更新时,故意降低手机性能,造成用户经历了手机运行速度下降、应用程序闪退、程序运行迟缓等问题。
首尔高等法院6日在裁决中指出,“根据相关情况,很难断定相关更新引起的手机性能下降现象是永久的、不可逆的或者机械性受损。但苹果韩国公司作为运营商,发布更新是为了给用户提供更好的使用体验,对于系统更新后所产生的影响,苹果韩国公司和消费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均衡、不对称性,苹果韩国公司有义务向用户告知更新后会产生的影响,让用户自行选择是否安装更新”。
对此,苹果韩国公司表示,公司并没有参与系统更新软件的开发和发布,很难认为有义务告知用户相关情况,因此不承认损害责任。
此次一审原告中提出上诉的7人获得了二审的部分胜诉。
据界面新闻报道,2020年12月,苹果曾因“降速门”与欧盟多个国家面临集体诉讼,并面临1.8亿欧元(约合人民币13亿元)的赔偿。
起诉方认为,苹果通过系统更新令旧款iPhone变慢,从而迫使用户购买新款手机或更换电池。
欧洲消费者组织的集体诉讼涵盖比利时、西班牙、意大利和葡萄牙的多达200万部iPhone 6、6 Plus,6S和6S Plus设备。
苹果曾在2017年承认,的确存在通过系统更新让使用旧电池的iPhone手机降频的事实。但同时表示,这种做法可以避免电池过快耗电,以及性能问题而造成的突然关机问题。
苹果的这一举措在全球范围内遭到了消费者的强烈抗议和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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