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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青年报冀中编辑部收集编辑:河北青年报冀中编辑部
为保护离婚当事人个人隐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近日,保定市莲池区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为一离婚案件当事人发出《离婚证明书》。
这是莲池区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积极延伸司法审判职能,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延伸家事审判职能发出的首份离婚证明书。记者从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这也是保定市发出的首份《离婚证明书》。
据莲池区法院工作人员介绍,《离婚证明书》是由法院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制作的,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离婚事实的书面证明。此前,在法院诉讼离婚的,只有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而离婚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上,往往会涉及双方离婚原因、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负担以及一些其他个人隐私问题,导致当事人在需要证明婚姻状况的场合中,不可避免地泄露了自己的隐私。
《离婚证明书》仅载明当事人身份信息、生效法律文书案号及生效日期,并明确双方的婚姻关系于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解除的内容,不涉及当事人的个人隐私问题,避免了因隐私泄露而造成的尴尬,实现了司法便民、利民的目标。
下一步,莲池区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对判决或调解离婚的生效案件,经当事人申请,并审查符合发放条件的,及时发放《离婚证明书》,真正实现便民利民。
新闻多一度:
《离婚证明书》和离婚证有什么区别?
1、制作机关不同。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由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明书》是指由人民法院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制作的,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离婚事实的书面证明,由人民法院颁发。
2、产生程序不同。离婚证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才有,《离婚证明书》一般出现在法院调解、裁判离婚案件的程序中。
■记者:程功
■见习记者:朱宸涛
■编辑:孙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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