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师生及家长朋友: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市教育和体育局在此郑重提醒:要坚决摈弃驾乘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陋习,切实保障个人骑乘安全。
一、坚决摈弃电动自行车驾乘违法行为
(一)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
(二)学生驾驶电动摩托车(很多学生对电动摩托车进行了改装);
(三)驾驶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
(四)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五)超载、违规载人;
(六)闯红灯、逆行、随意横穿马路;
(七)饮酒后、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八)不按规定道路行驶,随意进出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的区域;
(九)骑车时接打手机;
(十)未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等。
二、时刻牢记电动自行车驾乘安全常识
(一)电动自行车必须悬挂合法有效号牌行驶,未挂牌的就近到交警中队或车管所办理,电摩挂牌需到车管所办理;
(二)所有学生一律严禁驾驶电动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属机动车,驾驶电动摩托车需驾驶证E照,无证驾驶的,应处200-2000元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拘留;
(三)不骑乘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
(四)驾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的,可处20元罚款(我市涉电动车伤亡交通事故中,伤亡的主要原因系颅脑损伤,佩戴头盔可有效防止);
(五)严禁一辆电动车载两名及以上孩子,严禁三轮车违规载人;
(六)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横穿马路;
(七)不在酒后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八)按照规定道路行驶,文明停靠礼让,不随意进出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的区域;
(九)骑车时不接打手机;
(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等。
希望广大师生及家长朋友在骑乘路上多一份谨慎、多一份责任,不断为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创建贡献积极力量。
莱西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