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德州市武城县司法局按照“巩固基础、高标创建、打造亮点、争当示范”的工作思路,狠抓“政策驱动、督导推动、典型带动”,坚持效果导向,以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引领司法所履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一是以突出实效为重点,压实创建责任。将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当做“一把手”工程,成立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创建责任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司法所建设进行分包,精准掌握各司法所建设的进度,及时纠正发现问题、查找不足,研究对策。按照方案化、清单化、台账化的要求,定期到基层调研,通过检查督导、组织观摩交流等形式量化打分,严格奖惩制度,抓好品牌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督促落实、具体实施。
二是以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编制落实,严格按照“三定方案”,为老城镇、武城镇两个司法所配备政法专项编制4名,其他6个司法所均配备3名政法专项编制。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8个司法所配备了共24名公益岗人员,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实到司法所,为承担新职能新使命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以高标准为导向,强化支撑保障。全县司法所业务经费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截止目前全县8个司法所中有7个司法所实现办公用房独立,办公用房面积均超过150平方米,并配备了必要的硬件设备达到了创建标准,创建率达到87.5%。
四是以法治保障为重点,职能作用凸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1年以来共摸排纠纷线索270余条,直接参与和指导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2900余件。为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累计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300余次。指导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1551名,推动实现法律服务在城乡基层的有效覆盖。列席镇街党政联席会议50余次,协助基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16件,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5条,有效促进基层政府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当好基层党委政府的法律助手。
来源:德州政法
责编:李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