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认为自己闲置的银行卡留着也没用
于是将闲置的银行卡出借或卖给别人
殊不知
如果收购人利用借得或收购的银行卡
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开设网络赌场等信息网络犯罪
你也可能会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甚至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城西公安分局文博路派出所以“破案攻坚大会战”为抓手,缜密研判,迅速行动,抓获非法出借、转让个人银行卡账户的违法行为人一名,全力守护群众“钱袋子”。
2023年9月18日,文博路派出所接到分局刑警大队移交线索,辖区居民谢某涉嫌非法出借、转让银行卡,有存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嫌疑。
根据掌握的线索,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并依法传唤谢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工作查明,2023年6月底,谢某在某社交软件添加了一网名为“星晴”的网友;随后,在网友“星晴”的诱导下,谢某分别于7月20日、8月17日将自己的4张银行卡通过快递邮寄给他人,并将4张银行的密码告诉他人,其银行卡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从事帮信违法犯罪活动。
经询问,谢某对其非法出租、转让银行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谢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办理中。
什么是“两卡”违法犯罪?
“两卡”是指手机卡、银行卡;“两卡”违法犯罪指非法出租、出售、买卖“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
手机卡包括日常使用的移动、电信、联通、广电等基础电信运营商电话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
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使用率很高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
如何防范“两卡”违法犯罪?
保护个人信息,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手机、银行卡、网银U盾等;
不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
不出租、出借、出售金融账户,包括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及支付二维码等;
不登录或点击来历不明的网址、短信及邮件,不轻易添加陌生人为好友;
通过正规渠道办理银行账户业务,在ATM机等自助设备操作时,注意安全防范;
从正规渠道下载安装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安全控件和客户端软件,关闭计算机系统远程登录功能;
设置较为复杂的账户密码,不使用简单数字排列的密码或以生日、证件号码、电话号码等为密码;
如发现有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切莫因为一时贪念
而把自己的银行卡出借或出售给他人
以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
让自己滑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来源:西宁城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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