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全体师生: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引导学生了解社会、接触工程实践、参与科研训练与创业训练的重要载体;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团队精神,增强学生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的有效手段。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现启动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落实新发展理念,秉承“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坚持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载体,建立起具有本校特色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体系,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大学生有效开展项目式学习、科研训练、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等活动,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不断提升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能力。学校将在校级“大创计划”项目实施基础上,遴选推荐学生团队申报“市创计划”项目、“国创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二、申报对象
嘉华学院在校生均可参与申报,每名学生参与申报项目限2项。鼓励学生开展跨学科、跨年级合作研究,创新训练项目成员不超过3人,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成员不超过5人。
三、项目类型
(一)“大创计划”实行项目制管理,在类型上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人数要求:学生1-3人,学校指导老师1人。
2.创业训练项目: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人数要求:学生3-5人,学校指导老师1人。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人数要求:学生3-5人,学校指导老师1人,企业指导老师1人。
(二)“国创计划”项目类别
“国创计划”指在上述“大创计划”经专家遴选、学校申报、后续经北京市教委审核后推荐至教育部立项实施。在类别上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
1.一般项目:按每年惯例申报的“国创计划”项目。
2.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旨在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见附件1)。研究团队要有效利用高校和社会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大学科技园、技术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研究平台所拥有的一流学科和科研资源,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颠覆性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
四、项目经费
依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对获评“国创计划”的项目给与经费支持,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平均支持经费不低于2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平均支持经费不低于10万元/项,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平均支持经费原则上不低于同类型其他“国创计划”项目支持经费的2倍。获评“市创计划”的项目,视项目情况给与一定的经费支持。
五、项目申报
(一)申报方式
我校学生通过填写《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进行项目申报。就业服务与校企合作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项目推荐级别与数量。然后报送市教委。而后根据教育部建立国家、地方、高校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的要求,由北京市委统一组织北京地区高校(含中央部委在京高校和市属高校)各级各类“大创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审核立项“市创计划”项目,并向教育部统一报送北京地区“国创计划”立项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立项原则:遵循可行性原则、创新性原则和探索性原则,结合学校特色,依托学科优势,产学研结合,开展立项研究与实践。立项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实践课题实效,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的培养。
2.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立论根据充足,要有具体的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并且具备项目实施条件。学校鼓励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及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
3.项目范围:主要包括发明、创作、设计等项目;应用性、创新性研究项目;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未参加国家与北京市有关竞赛的前期研究项目;社会调研项目;其他有价值的研究与实践项目。
4.项目周期:创新训练项目与创业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创业实践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效果好、研究方向可持续的创新训练项目,学校给予重点支持。
六、材料报送要求及截止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6月23日前将本学院《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文档),《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纸质文档一式三份,电子文档,文件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报送至就业服务与校企合作中心杜涛老师处(行政楼11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349525042@qq.com,联系电话13240089977(同微信)。
来源|就业服务与校企合作中心
编辑 | 杜涛
监制|宣传中心
官方微博:@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官方微信: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jhxy010)
官方网站:http://www.canvard.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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