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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帮帮团聚焦“放弃继承权”,为读者答疑解惑。
放弃继承权可以不清偿债务吗?
库车市民祖女士:我曾经给一个朋友借钱,有借条也有转账记录。后来朋友因病去世,她生前有一套房子,现在她的儿子住在这套房子里。我想要回自己的钱,就去找朋友的儿子协商还款的事,但他说,法律规定了,只要他写个放弃继承权的承诺书,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请问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吗?
石榴云法律帮帮团成员、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增耀:您说的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叫“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但也并不像您朋友的继承人说的那样,只要写个放弃继承的承诺书就不用承担责任。需不需要承担责任,承担多大的责任,具体要看继承人是否真的如他所说的放弃继承。如果您朋友留有的遗产即房产正在被继承人占有使用,有可能已经过户至继承人的名下,这种情况下,即使继承人承诺放弃继承,但其行为与承诺不一致,仍应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建议您以继承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人承担清偿责任,维护自己的权利。(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隋云雁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