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任丽珊
乡村治理人才是基层的“细胞”,是基层建设的“一线力量”,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与乡村振兴各个环节存在密切联系。做好乡村振兴大文章,培育乡村治理人才是一个重要环节,要创新考评监督机制、建立科学淘汰机制、健全人才培养机制,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创新考评监督机制。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的长远发展离不开科学有效的人才考评监督机制。要建立专门的人才考评监督职能机构,革新完善乡村治理人才工作责任制和人才考评监督机制。设置灵活科学的考评指标,将考评设计的阶段性、实用性、原则性和导向性贯穿于人才考评监督全过程。考评监督不仅要制定定量的考察指标,还要将思想道德、综合素质、工作年限、业绩成绩、创新能力等多方面内容纳入进考评指标体系。将乡镇机关、纪检部门、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农村社会工作人才、农村经营管理人才、农村法治人才等纳入考评监督工作,让农村组织、社会团体等第三方组织加入考评监督,多方面、公正透明地考评监督乡村治理人才工作的真实情况及履职能力。
建立科学淘汰机制。“庸者不下”是挡在乡村治理人才积极工作、农村长远发展面前的绊脚石。在对乡村治理人才进行公正、准确、详细考评监督的基础上,对干事慵懒、没有责任心、不思进取、工作表现差,甚至违法乱纪的乡村治理人员,实施问责、调动、免职的惩戒措施,做到“能上也能下”。形成自上而下的监督机制,重点梳理在资金统筹、工程审批、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权力”使用,实现村务治理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对于“混日子”的乡村治理人员,经过约谈、检讨、公开批评后仍不改正的,可以规劝自行辞职或做免职处理。建立科学的淘汰机制,厘清“庸者下”的方式与渠道,为乡村治理人才树立底线观念、增加危机意识,督促乡村治理人才坚守底线、敢于担当。
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乡村治理人才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要建立现代化人才培训方式,创新乡村治理人才培养机制。建立专业化培训体系,围绕农村发展的需要,组织开展乡村治理人才培训,对培训时间、课程设置、教学方式等方面制定完整的培训规划。同时,根据乡村治理人才的实际需求和合理建议,构建乡村治理人才培训体系。开展帮扶培养模式,以村“两委”班子成员、退居二线的老同志等有经验的基层工作者作为导师帮扶新人,指导开展工作、解决村务难题,帮助熟悉工作内容,为顺利开展农村工作奠定基础。实施政产学研合作的人才培养机制,以政府的涉农相关部门为指导、企业为主体、高校及科研单位为支撑的多种形式培养乡村治理人才的系统性工程。(任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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