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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盘州市人民法院收集编辑:盘州市人民法院
3月3日,盘州市法院大山人民法庭成功诉前调解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
2022年4月12日,王某与赵某在路上相遇,赵某所背煤气灶掉落,王某见状便上前帮其捡拾煤气灶,不料被煤气灶划破右手拇指,后王某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双方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王某遂于2023年3月3日起诉至盘州市人民法院,要求赵某赔偿其经济损失。
大山人民法庭立案人员收到起诉材料后,了解到双方系朋友关系,认为本案可能在诉前调解阶段就能化解彼此矛盾纠纷,遂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将本案分流至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指派给驻庭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张坤接受指派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调解员首先稳定了双方情绪,再进行释法明理,并提出调解方案,最终引导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调解协议:赵某自愿一次性补偿王某2.6万元。调解成功后,调解员又引导双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对调解协议内容进行了司法确认,并督促赵某当场兑现了补偿款,至此,纠纷圆满解决,案结事了。
大山人民法庭始终坚持贯彻“司法为民”服务理念,以诉前调解促执行的模式,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低成本、高效率地化解纠纷,努力将当事人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文/李忞 图/魏鸿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