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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延吉融媒收集编辑:延吉融媒
为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针对此类现象进行集中排查整治,排查过程中发现个别商家的门店牌匾虽然已审批通过,但在安装过程中擅自违规安装,突出建筑物墙面距离超出规定,与审批通过的门店牌匾位置不符。
根据《延吉市城市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五款明确规定:门店招牌应规范设置,宜在一层门檐以上、二层窗檐以下设置,不得一店多牌,其牌面高度不得大于3米,突出建筑物不得超过0.3米,宽度不得超出建筑物两侧墙面,且必须与建筑立面平行。
执法人员针对这些违规商家下达了法律文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整改,否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在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下,截至目前共查处违规安装牌匾7处,已拆除违反规定的门店牌匾2处,并严格要求商家按照审批通过的门店牌匾效果图进行重新制作安装。
延吉市城管局提醒广大商业经营者:门店牌匾经主管部门审批后,一定要严格按照申请通过的效果图进行设置安装。擅自更改牌匾尺寸、内容、安装位置等,一经发现仍被视为未经批准私自安装。望广大商家引以为戒,避免费时、费力、费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