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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北融媒收集编辑:市北融媒
姜先生是一位聋哑残疾人,曾在青岛一家西装公司做计件工作,虽然身体有残疾,但他干起活来又快又好。然而,在他干完自己的活以后,经理却经常让他替别人干,还没有任何经济补偿。无奈之下,姜先生想要辞去工作但公司却扣下了5、6月的工资。
市北区法律援助中心在了解了姜先生的诉求后,及时指派律师联系到他,了解事实经过和检查相关证据,律师为他制定了应诉方案,修改了辞职信和劳动仲裁申请书,增加了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1万多元的诉求在承办律师的不断努力下,公司最终承认了未向姜先生发放工资等事实,经仲裁庭组织调解和长达4个小时的庭审,姜先3200元工资和16030元的经济补偿金的仲裁请求得到了仲裁庭支持。
市北区法律援助中心、市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切实维护保障残疾人的合法利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