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最近学习生活怎么样?卡上的钱到了吧?”8月15日,泰兴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团队肖志远一行来到小王家中回访,询问小王姐弟俩相关情况。
小王的姐姐正用一把绑在竹竿上的镰刀,将悬在空中的丝瓜割下来,见检察干警来了,赶紧招呼进屋落座。
小王姐弟俩是泰兴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司法救助案件的被害人近亲属。
2022年10月,王某山驾驶小型普通车辆与同向驾驶电动二轮车的小王父亲王某桂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王某桂颅脑损伤死亡。
肖志远办案过程中了解到王某桂有一对正在上学的儿女,也就是小王姐弟俩。姐姐在外地上大学,弟弟在本镇上初中。王某桂的妻子生下小王6个月后便离家出走、不知所踪。
王某桂与自己年迈的父母抚养、照料这两个孩子,打零工维持家庭和孩子学费、生活费。年迈的爷爷罹患癌症手术后无钱再治疗,老年痴呆的奶奶生活不能自理。突如其来的车祸让一家的顶梁柱坍塌了,老两口根本没有劳动能力和收入去养活孩子,整个家庭陷入困境。
父亲车祸死亡,母亲杳无音讯。“姐弟俩的以后的日子可怎么办啊?”办案过程中,肖志远担忧不已。
肖志远将该条可能符合“事实孤儿”的线索移送至未成年检察团队。
未成年人检察团队核查了相关情况后为小王申报了“事实孤儿”。确认小王“事实孤儿”身份的同时,根据最高检《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泰兴市检察院和泰州市检察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联合为小王一家四口申请司法救助金10万元。
同时,泰兴市检察院根据与17家职能单位会签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召集民政局、教育局、村委,向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案件情况及孩子的现实处境,共同商讨、落实社会救助。
民政局开通绿色通道,迅速通过了小王“事实孤儿”的申请,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费1920元,切实保障小王的基本生活。
检察院与小王居住地所在村委会签订救助金托管协议,委托村委会代管救助金,从救助金托管之日起每月分别发放1500元至姐弟俩的账户,大项支出依申请支付,直至该笔救助金发放完毕为止。
教育局为小王减免学杂费,将其优先纳入各项补助和资助范围。
公益志愿者对小王进行持续帮扶和心理疏导。
通过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衔接、相关部门协同发力,有效解决了小王的抚养难题,提升了救助的精准度。
“我的生命已经进入倒计时,但孩子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多亏了你们啊。”看到检察干警和村干部忙前忙后,小王的爷爷老泪纵横。
“今天午饭怎么解决啊?”临走前,肖志远问小王姐弟俩。
“我们今天自己做个丝瓜酸粥汤,稍微放凉些,这个天气吃最舒服了。”小王的姐姐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久违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