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钱塘新区报收集编辑:钱塘新区报
鸟类保护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组成部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近日,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丁某某非法狩猎一案。据悉,市民丁某某在非法猎捕野生鸟类时,被巡逻民警查获,发现其随身包里装有10只野生鸟类,且家里冰箱藏有已经处理过的野生鸟类41只。上述鸟类均为国家保护的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动物。经相关部门统计,涉案野生鸟类价值共计15300元。
区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丁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近年来,区法院严厉打击各类涉野生动物、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坚持筑牢“护鸟”司法屏障。区法院于今年3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机制》。通过打造多部门协同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格局,形成行政执法、司法审判、资源修复、普法教育、监督管理全要素一体化的司法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