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凡洙,女,1988年10月出生,200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二级检察官助理。2021年荣获“第一届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标兵”荣誉,入选重庆市民事检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督专业团队及重庆市检察机关演讲与主持专门人才库。2023年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人才库。2023年6月,在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中荣获“全国民事检察业务能手”称号。
“脱下法袍,换上检察装,从裁判者变成了监督者,这是一种挑战,更是一种难得的经历。”2018年,丁凡洙从法院遴选到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工作。五年的民事审判工作经历,加上六年的民事检察工作磨炼,十一年法检生涯带给她的,不只是过硬的专业技能,更淬炼出了与民同行的初心使命。如今,载誉归来的她将继续守好这份“初心”,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案,用热爱与执着砥砺新时代民事检察人的“前行路”。
“从头”再来,学以致用
“我有多年的民事诉讼裁判经验,到检察院办理民事监督案件应该能得心应手。”这是丁凡洙初来检察院时的想法,但没想到后面办理一起房屋纠纷案时让她碰了壁。
“当初卖房的时候我并不知情,难道我要回自己的房子还不行?”“他们两姐弟都是骗子,我买房这么多年了一直不给我办理房产证明。”……2021年3月,当丁凡洙初次约见肖某申请监督案的双方当事人时,双方情绪十分激动。
2003年,申诉人肖某的弟弟以自己的名义将本属于姐弟两人的房屋私自卖给彭某某后便消失不见。十余年来,彭某某多次找到肖某希望协助其办理房产证明,但肖某认为,弟弟卖房自己并不知情也不同意,且其权益还因此受损,不愿协助彭某办理房产证明。而彭某某认为该纠纷系肖某姐弟故意欺骗导致,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根据多方证据判决彭某某胜诉,肖某不服,于是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丁凡洙审查案件后认为,原审判决并无不妥,该房卖房时尚未办理房产证明,且当时肖某与其弟还在同一户籍,这些证据足以让买房人彭某某相信其弟有房屋处分权。现如今,居住在此十余年的彭某某要求办理房产证明时,肖某以房屋买卖并不知情为由拒不办理显然不成立。
“卖房子的钱我一分也没拿到,现在还要过户给别人……”从沟通中,丁凡洙发现肖某心中积攒了不少委屈:弟弟失去联系多年,自己近几年工作生活不顺心,再加上彭某还因房屋纠纷到工作单位“闹事”让自己难堪等等因素,都使得肖某难以心平气和与彭某沟通。经过多次调解无效后,丁凡洙犯了难。
“民行检察办案,不仅要说法,还要讲情,你可以试着从肖某身边的亲友劝慰她放下对生活不如意的怨气。”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主任任海新的一番话让丁凡洙找到方向。得知其与女儿关系特别亲近后,她便“动员”肖某女儿共同做其母亲的思想工作。与此同时,丁凡洙与同事也多次主动上门就该案败诉缘由对肖某释法说理。最终,在多方努力下,肖某与谭某某达成和解协议,历经十余年的房屋纠纷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法结已清,但心结不解,案子依然无法妥善办结。这次经历,让丁凡洙体会到了干好民事检察监督工作要在法理与情理中寻找平衡。为此,她翻阅了部门近三年监督案件,从中了解监督案件的审查要点,在查漏补缺中寻找自己思维上的盲点,通过持之以恒的学习,她迅速提升了自己的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说做”贯通,担当作为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办理的案件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把案件办准办好是我们维护群众利益的基础。”2020年的一起工伤责任事故纠纷案,让丁凡洙深刻感受到,只有切实扛起责任帮老百姓解决问题,法律才有权威,司法也才有温度。
案件源于五年前的一起工伤事故,申请人在申请监督过程中一直坚称其在2010年住院期间,有117天的伙食补助费还没有报销,但因其一审过程中已作出了“2011年前114天的伙食补助费已经报销”的明确陈述,双方当事人就这一问题争论不休。
为了查清冯某的已报销费用,丁凡洙查阅了全案800余页的卷宗,在逐一比对200余份医疗费清单后,终于找到了双方争议的症结所在——原来,冯某所在单位实际已报销的是2010年冯某在重庆市某医院治疗114天的伙食补助费用,不包括冯某在忠县某医院住院治疗的117天治疗费用。因两次住院治疗天数相近,原审判决没有加以区分,判决内容确有不当。
最终,该案由二分院提出抗诉后改判支持了劳动者的诉讼请求,帮助了身患重病的张某挽回经济损失,并以事实和证据让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多年的矛盾纠纷终于得到了化解。
“办案的最终目的是帮助群众解决困难,这就要求我们民行人必须设身处地为群众考虑,以‘如我在诉’的精神担当作为。”丁凡洙表示,从检三年来,她办理的案子多是这样波澜不惊的“小案”,也正是通过办好这一件件“小案”,民行检察工作为老百姓幸福生活的护航。
做“守心”人 ,勇敢前行
“做了多年民事行政法律工作,自己的专业水平到底如何?有哪些不足?该如何进步?……业务竞赛是检验工作成效和促进个人成长的绿色通道,必须积极参加。”2021年8月,得知重庆市检察院将要举办全市首届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丁凡洙第一时间就报了名。
备战竞赛期间,丁凡洙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的优秀文书、案卷、材料进行系统学习,办公桌上的业务书籍都被她翻起了卷边:面对生疏的法律术语,她就像蚂蚁搬家一样反复摸索;面对复杂案情,她就先厘清案件事实,归纳案件疑难点,再进行逐个分解……也正是这种求极致的工作作风,让她在那次比赛中获得了全市首届“民事检察业务标兵”称号。但她并未就此止步,而是选择开启备战全国业务竞赛的忙碌模式。
“和市级比赛不一样,全国民事检察业务竞赛更侧重于考察让参赛人员找准业务工作服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需要我们跳出以往就案办案的传统竞赛思维,对我们能动履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新挑战,丁凡洙继续迎难而上。备赛期间,民事诉讼监督规则、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相继出台,面对高压的备赛环境及全新的知识重点,她始终保持沉着冷静,查漏补缺,不断补充和调整记忆知识点。最终,经过基础业务测试和文书制作两轮比拼,她从来自全国各地检察机关的98名参赛选手中脱颖而出,荣获全国“民事检察业务能手”称号。
“学无止境,本次比赛让我站在了全国民事检察的大舞台上,在那里,我看到了青年干警勇于攀登进取的心,我也会继续用实际行动做好‘守心’,用心用情办准办好每一个案件。”丁凡洙如是说。
来源 | 重庆检察
编辑 | 虞滢颖
审核 | 张薰尹 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