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尚雯婕告黑胜诉#等相关话题登上社交媒体热榜。知名歌手尚雯婕及北京黑方金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维护名誉权案最终胜诉。
天眼查App显示,北京互联网法院向长沙贴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告送达尚雯婕及北京黑方金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其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长沙贴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其西瓜视频和今日头条账号上用“具有贬损、丑化含义的词语描述尚雯婕及黑方金圆公司,发布直接指向尚雯婕及黑方金圆文化有关“屠龙少女,终成恶龙”等侮辱性言论,以及“逼迫至精神崩溃”“把新签约的19岁小姑娘介绍给中年大佬”等缺乏事实依据的言论。
法院认定上述内容已构成对尚雯婕和黑方金圆公司名誉权的侵犯,判决长沙贴视文化向尚雯婕及黑方金圆公司赔礼道歉,致歉声明至少保留3天,并赔偿雯婕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赔偿尚雯婕和黑方金圆公司经济损失15,050元。
至此,尚雯婕多起“告黑粉”案胜诉,此前,在2023年3月、7月、10月,尚雯婕及北京黑方金圆诉杨某、潘某某、李某网络侵权等案都已胜诉。此次胜诉,也是对此前网络上对其个人各种谣言的一次澄清。
2023年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要求,准确适用法律,针对网络暴力的不同行为方式,分别以诽谤罪、侮辱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定罪处罚。
近年来,面对网络上为了博眼球发表的侮辱性的不实言论,越来越多的娱乐行业艺人不再沉默,而是选择拿起法律武器向网络“黑粉”宣战,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今年以来就有赵丽颖、张艺兴、赵露思、谭松韵、迪丽热巴、杨幂等多位明星艺人起诉“黑粉”令其道歉,并纷纷胜诉。
歌手、演员等娱乐行业艺人作为公众人物,因为职业属性,要比普通人有更多机率暴露在公共舆论之中,免不了要接受各方审视,但这并不意味着,艺人就要无底线地忍受来自他人的诽谤和侮辱。诽谤和侮辱是对一个人名誉权、人格权的侵犯,任何人都有权利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