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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奔流新闻收集编辑:奔流新闻
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现改名刘暖曦)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后,依据法律规定,刘鑫应当在2023年1月9日之前完成赔偿。1月11日,江秋莲告诉奔流新闻记者,截至目前,她没有收到赔付金,已向城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审核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奔流新闻此前报道,2022年12月30日,江秋莲诉刘鑫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刘鑫被判赔偿江秋莲各项损失近70万元。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判决中认为,刘鑫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鑫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青岛中院维持一审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该案二审宣判后,1月2日晚,刘鑫通过微博账号在网上发起募捐。刘鑫称,自己正经历着网暴,一度想自杀,并希望大家给她时间和空间去凑齐赔偿款。对于近70万赔偿款,她称“如果有人愿意帮我,我叩谢你们,我会一笔笔记下,大恩大德,希望有机会报答。”
1月3日下午,刘鑫再次转发这篇文章,并配文:“请给我介绍工作”“这些资助会公示去向,挣钱以后会一笔一笔还回去”。
当晚,刘鑫再次发博文,称该篇文章打赏已经被关闭,有800多人进行打赏,总共收到2.56万元。“善款必须善用,每一分我都会用于支付法院判的赔款”。
1月4日下午,新浪微博官方“微博管理员”发布通告,称依据相关规定,已对刘鑫个人账号@L-N-X-wisteria 予以永久禁言的处置,并主动关闭用户@L-N-X-wisteria 的打赏功能并限制其提现。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 冯宝强 张鹏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