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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青融媒收集编辑:高青融媒
为切实保障春节期间道路交通秩序平稳有序,从源头上消除道路安全隐患,1月26日,高青交警集中开展酒醉驾违法查处行动,严防涉酒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春节期间辖区广大群众平安出行。1月26日共查获酒醉驾违法行为7起,其中酒驾6起,涉嫌醉驾1起。
案例曝光
1、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
1月26日14时19分许,驾驶人王某某酒后驾驶鲁C82***号小型普通客车在花沟镇十字路口附近被高青大队高城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酒精吹测值为2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王某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2、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
1月26日晚上,高青大队高城中队在中心路流动查纠交通违法行为,21时51分许,执勤民警对一辆鲁C9F***号小型汽车例行检查时,一开车窗就闻到一股酒味,立即要求驾驶人下车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车驾驶人吹测值为11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取血样做进一步检测。据了解,该车驾驶人高某当晚与朋友们聚餐。饭后高某准备回家,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同时车上还载着另外两名与自己顺路的朋友,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提醒
开车上路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只有守法驾驶、文明驾驶,才能保障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在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同时,对身边的亲朋好友也要做好提醒,坚决制止酒后驾驶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