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党报热线“962211”接到了宋先生电话,反映自己临时停在宾馆附近小区内的汽车被人故意划破了轮胎,而监控却消失了,肇事者难以找到,这让他十分苦恼。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消失的监控
9月8日早,刚到成都出差的宋先生在经过一夜的休息后,准备到自己临时停车的小区取车,该小区为双流区华阳街道水津街32号海步小区。正当他准备上车时,竟发现自己的车胎被人用利器划破,宋先生当即便向小区门卫反映此事以及要求调监控查看事发现场。这时,令他震惊的事情发生了——事发昨晚的监控已然消失不见。
宋先生向门卫询问原因,却只得到了“可能是电脑出现问题”“我们也不太清楚”此类的含糊回答。同时,由于事发时已是深夜,没有任何的目击者,愤怒而无奈的宋先生只好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进行报案,当地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了调查询问并立案。
现场调查
车位十分紧张
小区监控正常运行
9月9日上午,记者来到了海步小区,通过调查发现该小区内部空间较小,地面停车位不足10个,车位较为紧张。随后,记者从公示牌上看到,该小区允许非本车位车辆停车,但要加收10元停车费。
▲ 字迹辨认不清的公示牌
同时,记者注意到,该公示的落款时间已是2021年10月1日,距今近两年,上面的字迹也模糊不清,仅能勉强辨认。随后,记者询问了周围居住的居民,但由于事发太晚,均表示并不了解此事。
宋先生在事发现场的停车位进行解释,该车位正位于公示牌下方。“我想着公示牌写了收费,那我付费就行。”宋先生说,“虽然我可能占用了别人的车位,也因为失误没有留电话,但也不能对车辆进行破坏啊。”
▲ 事发现场
当记者问到该小区是否向宋先生收取停车相关费用时,宋先生无奈地表示,在该车场停放的时间里,都没有人来收费,也没找到小区保安。
记者还发现,每个车位划线的上方,都写下了该车位主人的车牌号,但宋先生表示自己已经确认,这些是多年前写的,并不是当前的车位主人。
随后,宋先生和记者一同前往门卫室,准备查看监控状况,却发现门卫室里空无一人。记者注意到,门卫室电脑上的监控画面正是事发的车位,目前是所有摄像头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 电脑上的监控画面正常显示
随后,记者在小区附近发现,该小区位于双流区正东上街与丁字街交叉口处,属于老旧小区,周边老旧院落多、有菜市场、批发市场等流动人口较大的场所,再加上周围道路较窄而密,因此,附近街区的停车位很紧张。
▲ 海步小区周围道路旁停满了车辆
派出所回应
案件已经受理
结果以调解为主
记者随宋先生到达通济桥派出所后,值班民警向宋先生讲解到,“此类案件最多属于行政案件,案件的受理时间是7天内,受理完成后,民警会依法办案。”同时民警还表示,“因为目前在暂时没有找到肇事者的情况下,监控出现问题肯定是物业的责任,我们会争取进行调解,该赔偿的进行赔偿。”随后,民警将纸质的案件受理回执单交给了宋先生,宋先生表示了满意。
最后,民警也提醒道,“建议以后车停哪里都放个电话号码,因为正常情况下,你放了电话号码,别人会打电话询问,也不会选择这种报复性的做法。”
律师说法
个人财产遭到损失
找到责任人是关键
四川法典(彭州)律师事务所杨和岸律师表示,车辆停在小区内被划,涉及故意毁坏财物罪。同时也分几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找到了损坏车辆的人,其为第一责任人,需承担民事责任,通过找鉴定机构进行车辆定损的方式进行赔偿。
第二种情形是暂未找到损坏车辆的人,自己又交了停车费,那么便可以找物业追究其责任。
而第三种情形,则是针对宋先生这种情况,还未缴停车费车子被损坏的。律师表示,由于未缴停车费,物业没有义务保管财产,必须找到划车胎的证明,证明谁是划车的才能进行理赔。就目前情况来看,宋先生需等待警察调查、调解。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徐松明 摄影/视频 徐松明 责任编辑 何齐铁 编辑 刘永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