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泰兴市检察院坚持积极、稳妥、有序原则,通过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凝聚共识,积极探索将企业合规从检察环节向侦查阶段和审判环节延伸,共同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有效助力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两年多来,该院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1件11人,依法作出不起诉5人,提出宽缓建议6人。其中,办理年纳税额6000余万元的泰兴某某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涉税合规案,帮助该企业填补制度漏洞,同时针对发现的环保、安全生产风险,协同相关部门一并合规审查,促进该企业实现企业环保、安全双达标。
积极组织协调,落实机制建设。加强与市公安局、市法院的工作会商,召开联席会议商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方案举措,在涉案企业合规启动、程序衔接、合规结果互认等具体问题上达成共识。建立健全与侦查、审判机关一体协作机制,凝聚合力强化企业合规监管。牵头召开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联席会议,将市法院、市公安局纳入成员单位,实现涉案企业合规刑事诉讼全流程覆盖,有效拓展企业合规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我院人员应邀参加江苏省企业合规检察研究基地主办的企业刑事合规改革与发展研讨会,针对当前企业合规发展趋势,向专家学者、实务精英介绍展示泰兴地区在机制建立、运行协作、成效等方面的合规工作经验做法,并根据实践中遇到合规困境提出可行性建议和解决的方案,获省院领导肯定。
强化检察主导,深化刑行衔接。制定《泰兴市人民检察院企业合规工作规范》,明确检察机关在各环节的主导作用,共同做好企业违法犯罪诉源治理。在合规启动上,规定公安机关、法院认为符合适用涉案企业合规条件的,应当与检察机关商议,由检察机关决定是否开展合规考察。在审判起诉环节完成合规整改的,人民法院应当兑现合规从宽政策。针对风险点及时向行政监管部门提出改进行政监管和堵塞监管漏洞的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书,形成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合力,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突出实践运用,提升合规实效。在侦查阶段开展企业背景调查和办案影响评估,积极探索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企业合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公开听证的模式,护航民企,保障社会经济稳定。如办理的李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有前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93万余元用于公司报账,我院采用上述模式对李某某变更强制措施,并要求其积极配合开展企业合规,保障建设工程如期竣工。
通讯员:吴哲奇
编辑:虞滢颖
审核:吴平 赵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