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不规范、专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实不严等问题,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经实地走访,向辖区一家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企业送达检察建议。检察官与涉案企业高管召开座谈会,督促企业建章立制,以“三步工作法”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022年2月,滨湖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办案检察官发现,案发时,涉案公司轿厢式起重机操作员周某的起重机械作业证书已过期多年。企业明知这一情况,却未采取有效措施,仍然雇用周某继续操作特种设备,导致工人苏某在吊车作业过程中头部被砸身亡。
安全生产,生命至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绝不能是一纸空文。为压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办案检察官进一步调查,发现涉案公司虽然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却未严格落实,且对操作人员资质审查不力,项目工地安全巡查也不到位,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滨湖区检察院在涉案公司召开全员座谈会,现场送达检察建议,并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操作人员管理制度及违规操作后续处理等问题进行了宣讲。
收到检察建议后,涉案公司立即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对各生产环节进行全面排查,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制定整改计划,实行风险分级管控,并向检察院回函详细说明整改落实情况。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安全生产也需要强有力的机制保障。2020年来,滨湖区检察院共办理因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人员伤亡的刑事犯罪案件8件13人。
为进一步扎紧安全生产的制度“笼子”,2022年4月,该院会同区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就行政与司法衔接配合、重大事故案件“回头看”等方面会签文件,确立执法检查、线索移交、案件移送等关键步骤的执行重点。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我们运用‘实地走访+检察建议+建章立制’三步工作法,能最大限度减少安全生产领域伤亡事故,确保‘八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办案检察官如是说。
来源:滨检在线
编辑:虞滢颖
审核:吴平 赵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