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 巴莎·铁格斯 通讯员 李勇报道)11月23日,一辆装载洗护类、酒类、烟类等24种商品的货车从霍尔果斯综合保税区抵达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哈合作中心”),以“5034”监管方式查验放行后,这些货物再经送货、上架,到达消费者面前。
11月23日,在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海关查验通道,境外货物以“5034”监管方式进入该合作中心。李勇摄
“此前还担心报关流程复杂会造成货物滞留。”霍尔果斯丝路桑田报关服务有限公司报关员孙美玲说,当日,中哈合作中心海关工作人员主动与该公司联系,全程指导完成系统操作并且跟进货物通关,整个过程不到10分钟。
“5034”为海关监管方式代码,指代“区内物流货物”监管模式,适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从境外运进或运往境外的仓储、分拨、配送、转口货物,包括流通领域的物流货物及供区内加工生产用仓储货物。在该模式下,境外货物到达霍尔果斯综合保税区经过保税存储后,可根据企业需求分批进入中哈合作中心,让境外货物可以在该中心内进行销售,促使中哈合作中心和综合保税区形成“前店后仓”联动发展格局。
为实现对中哈合作中心中方区域规范有效监管,乌鲁木齐海关切实推动解决中哈合作中心发展面临的制度性问题,成立改革业务专班,新修订《中国—哈萨克斯坦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区域监管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为“5034”监管方式能够依法依规实行并得到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我们店铺销售的境外货物以‘5034’监管方式进入中哈合作中心有了制度依据。”新疆欧华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欧洲免税城总经理胡春媚激动地说。《监管办法》和“5034”监管方式的实施大幅拓宽了中哈合作中心的进货渠道,推动了中哈合作中心内销售商品从食品、饮料、纺织品等低货值向化妆品、箱包、奢侈品等高货值商品延伸,丰富了中哈合作中心内商品结构层次,为旅客提供了更多的消费选择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