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某将一面写着“为民办事关怀备至,为民排忧情深似海”的锦旗送到黄骅法院执行干警的手中,感谢执行干警高效执行,用心用情解决百姓急难愁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0年3月的一天,张某骑行三轮车与李某驾驶的轻型货车相撞,此次交通事故造成张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该事故经交警大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该案经黄骅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定被告李某赔付张某十万元。判决生效后,因李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月24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法律文书,可李某无视法院裁判,态度坚决不履行。沟通屡次未果后,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财产查询,依法冻结了李某的银行账户。面对法院的强制措施,李某仍然无动于衷,甚至手机经常关机,有意躲避执行。鉴于李某的消极态度,执行干警们改变执行策略,7月27日将其列入重点对象,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李某,我们郑重通知你,如果你仍无视法院裁判,坚持不履行偿还义务,我们将依法对你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面对法律的强大威慑力,李某慌了神,“法官,我错了,给我一次机会,咱们商量商量。”执行干警趁热打铁对其释法明理,讲明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接着又从申请执行人的角度,阐述张某获得赔偿的权利,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李某同意履行,并感谢执行干警坚持不懈地劝说,才有了现在的知迷途返。当日下午,李某按照承诺将全部赔偿款打入法院执行账户,干警们将执行款及时汇入张某的银行账户。张某备受感动,专程来到法院致谢干警。
一直以来,黄骅法院十分重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利益,重视执行中的释法明理工作,通过简案快执、繁案精办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质量。接下来,黄骅法院将对标年度审判执行目标任务,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促进执行案件高效办理,做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