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福建省长汀县建成由公安、检察、法院三家资源共享,以“集中化存储、智能化管理、全流程共享、规范化监督”的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正式交付使用。
截至目前,该中心运行以来,累计接收涉案财物13520件,实现了涉案物品“零遗失、零脱管、零疏漏”,公安机关侦查破案质效大幅提升。
全要素规范保管
入库登记、等候审验、物品登记、当场移交……走进长汀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看见交接的工作人员正在紧张有序地忙碌着。中心总面积7100余平方米,按分案分类、功能分区的要求,中心分为普通物品类保管区、贵重物品类保管区、计算机设备及电子介物品类保管区、涉案车辆类保管区等8个区域。
“如今,工作中扣押或收缴的各类财物,都会移交到物管中心保管,不仅大大减轻了基层所队的管理压力,也让涉案财物的存储和管理更加科学规范。”长汀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民警钟希太见证了物管中心从综合库房到精细分区存储、从人工管理到信息流转的每一次升级蜕变。
中心按照物品属性、特征进行分类管理,落实“一案一档、一物一码一标签”制度,让每一件涉案财物都有一个专属“户口”,在“落户”环节,平台“物码”信息自动生成。从扣押、移交、接收、登记、入库、流转、处置等规范了一整套完整的流程。每件涉案物品入库时均贴有条形码信息,可实时调看相关物品的入库时间、涉案信息、管理状态等情况,有效解决了涉案物品信息不准确、台账不清楚、轨迹不清晰的问题。
全环节网上流转
在长汀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的远程示证平台,正在进行一场远程庭审辨认。庭审现场和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通过高清视频和实时语音通话,360度立体展示涉案物品,不仅避免了涉案物品在移送过程中的损耗风险,也大大降低了诉讼时间成本。
据了解,长汀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由长汀县公安局实施统一管理,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三家资源共享,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所有进入中心的涉案财物,自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开始,到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依法对涉案财物处理作出判决、裁定为止,涉案财物始终存放在长汀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统一管理。涉案财物通过打印照片及相关信息等形式流转,实物不再移交,办案中心审讯、法院庭审均可直接视频连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出示证物,实现“零跑腿”,有效减轻办案人员工作负担。
“以前移送案件要连同涉案财物一起送去,很不方便,遇到重大案件涉及财物较多时,更是费时费力,而且容易出现权属不明、衔接不畅、处置效率不高等问题。涉案物品移送至中心后,全过程、全要素网上流转,办案单位只需在系统平台内‘一键式’换押移交,即可实现管理权属转换,有效解决了公检法之间‘物随案走’的移送难题。”法制大队长赖福贵说。
全覆盖常态监督
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的处置室内,一场涉案财物的拍卖正在有序进行。根据“统一报批、多方监督、全程留痕”的原则,中心对已决案件涉案财物的变卖、拍卖、销毁、发还等处置工作采取闭环模式,有效避免执法办案过程中涉案财物损毁、贬值、灭失等风险。
这是长汀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以党建为引领,进一步规范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等工作流程,推动涉案财物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一个“缩影”。
长汀县涉案财物管理费中心各区域利用物联网射频、移动视频侦测等智能技术,落实高标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所有库房采用隔离加认证,24小时不间断监控的高清摄像头与先进高效的RFID(射频识别)出入库管理系统,建立起守护安全的多重防线。
此外,该中心不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法治教育,对入库财物做到“日清、周结、月盘”,实现对涉案财物的规范化管理和全覆盖常态监督。
“中心以精细化管理为带动,从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责任落实等各环节发力,强化对涉案财物从入库到出库全流程监督管控。”钟希太说。
通讯员 张菡珏 马晓鸿
责任编辑 李大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