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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法制报收集编辑:新疆法制报
随意签下条款不明、含义不清的合同,可能会带来一堆麻烦事。4月10日,沙雅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合同纠纷案,涉事公司无理诉求被驳回。
2021年11月,某快递公司与王某口头约定,自当月16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该公司在沙雅县范围内的快递配送并代收、代付款及收取快递费等业务由王某负责,公司按期向其支付工资。
双方合作5个月后,变故发生了。某快递公司委托何某告知王某,快递公司正在接受上级公司检查,因前期协议系口头约定,不符合公司规定,为确保检查顺利通过,需签订一份书面合同。为了与快递公司继续合作,王某同意签订合同,但他多年从商,知晓合同的法律意义。因此,尽管何某称其对该合同内容不负任何责任,王某仍当场录制视频予以佐证。
2022年4月,某快递公司因检查未通过,被罚款1.5万元,便将如意算盘打在与王某签订的合同上。同年7月,该公司以接到客户投诉为由,要求王某履行合同中关于“处罚与违约责任”条款,向公司赔偿1.5万元。王某据理力争,双方争执未果。某快递公司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王某的合同关系,王某赔偿公司损失2.5万元。
今年4月10日,沙雅县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在庭审现场,王某提供的视频证据显示,合同签订时,何某承诺王某无需承担责任,“只是签个合同装装样子。”
最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解除某快递公司与王某之间签订的委托合同,驳回快递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赵书城 通讯员 秦丽华 玉山·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