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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门市广播电视台收集编辑:江门市广播电视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1〕10号)、《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持续优化和改善我市营商环境,近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江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江门市深化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审批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简化消防审验流程,压缩审批办理时限,优化市、县受理渠道,推行提前服务,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全面实行“容缺受理”制度,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推行全流程在线审批等八个方面,提出了10项具体改革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图读懂>>消防审验改革“江十条”
(通讯员 朱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