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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盘州市人民法院收集编辑:盘州市人民法院
为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提升社会知晓率,7月19日,盘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静、刑事审判庭庭长韦云娟一行到大山镇播土村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周年宣传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确立了社区矫正制度的法律地位和基本框架,对于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刘静、韦云娟来到播土村,与村支两委人员开展座谈,韦云娟向村居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什么是社区矫正、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及社区村居工作人员的责任义务、司法所和社区矫正机构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责职能等。
刘静一行对播土村当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呼吁村居在日常工作中要积极协助当地社区矫正机构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好相关职责职能,切实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接受改造。
随后开展入户走访,向村民发放《社区矫正法》宣传资料,普及其中相关规定,使村民近距离了解、知悉《社区矫正法》的内容、功能,引导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活动中还向村民进行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禁毒等相关知识宣传,主动作为,畅通普法宣传的“最后一公里”,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文/图 孙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