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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食安收集编辑:四川食安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完善市场信用体系、提高法律文书送达效率,近日,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屏山县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告知承诺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实施意见内容明确,屏山县各类企业在登记注册业务或申请年报时,市场监管部门向企业告知填报诉讼文书送达地址以及承诺相关责任的内容,企业确认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对填报内容以及送达地址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和人民法院积极引导企业填报邮箱等方式作为其承诺的法律文书电子送达地址。市场监管部门、人民法院向企业等经营主体承诺确认的住所、法律文书送达地址送达法律文书等未被接收的,除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企业能够证明其自身没有过错的,视为送达。
据介绍,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屏山县人民法院共建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企业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告知承诺制度,有助于保障屏山县各类企业经营主体及时精准接收法律文书,从而保障合法权益。同时,该机制还有助于提高屏山县各类企业以及其他市场主体履约守诺的诚信意识,有助于加强经营主体诚信管理机制和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提升屏山县营商环境。(任芳 记者程伯全)